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迪府办电〔2020〕2号)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认真编写《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主要内容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主要通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87-8291857。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2019年政务服务管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和永祥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红忠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及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地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州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职工单位内部的学习,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局内部的考核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府公开栏这一对外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途径,使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按照精简、高效、文明、廉洁推行政府公开制度的要求,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对已形成的内部规章制度逐一进行修订完善,以便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市场执法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制度和举报登记、查处反馈制度。
(三)抓好学习,提高站位
为确保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学习,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深入机关干部职工心中,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公开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发布政务信息17条,通过其它渠道发布信息446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着力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结合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和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每月15号的舆情值班工作,全天做好网络舆论监测和引导工作,切实做好舆情工作。我局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未在社会中产生舆论。
(六)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16〕96号)文件要求建立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情况,结合单位保密工作及时制定了《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密审查制度》,在日常公开工作及行文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七)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15〕49号)的要求,制定了《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各科室、两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全年我局没有需要进行政策解读的文件。按《关于建立健全迪庆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16〕5号)精神,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发言工作,确定其为新闻发言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各栏目信息发布情况:本年度在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17条。结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认真在本部门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各类文件下载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积极配合做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做到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我局今年没有召开重大事项决定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情况。
(九)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
我局结合保密工作,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及《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十)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精神内涵,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认真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不断加大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我局的信息化水平,努力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我局特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信息公开网站,依法、依申请公开信息,做到内容发布真实,发布和管理模式不过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建设和设置网站栏目,设立了部门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经费、政府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栏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5 | 35094.37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公益 | 服务 | |||||||
组织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征后早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由于各部门存在体制所限,部门利益分配,认识参差不齐等原因,个别部门不能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入驻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派窗口工作人员,个别单位将业务素质差且不好管的工作人员或派临时人员派驻中心应差,且变动频繁,既给日常管理加大难度、又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带来一定影响。
(二)基层政务服务工作薄弱。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不够规范,群众办事仍需跑不同的办公室,集中服务还有待加强,基础设施还有待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部门协同作用不够。各职能部门存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零散响应建设需求等情况,从而造成政务服务信息化“纵强、横弱”支撑的网络建设缺少统筹规划的力度,网速达不到最低运行的标准和要求。对投资项目按照“立项、用地、建设”三个阶段分别确立牵头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虽然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但协办部门积极性不高,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配合,加之部分投资业主为了利益而不愿按并联审批程序报批,导致并联审批工作推进难,体外循环现象较普遍。
(四)对标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完成全州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来源、责任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标准化;制定全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各部门按规范逐项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精准度、覆盖率。同时,加强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持续优化服务。
(五)结合迪庆州特殊工作环境,推出特色服务“绿色通道”。优化全州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反应迅速、超前介入、特事特办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畅通窗口服务绿色通道,随时协调解决项目申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搞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服务,促进项目的落户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达产,降低投资者的建设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提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保姆式服务的创新举措,探索“一门式”受理跟办、帮办机制。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要接受委托,代为办理从企业注册、投资立项、规划建设直至投产运营等所需办理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审批手续。
(六)梳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工作规范和流程图,规范再造审批流程,推进审批信息共享和在线审批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跨部门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多规合一”,实现并联审批和协同监管。基于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网上支付和物流寄送,促进更多服务实现“零跑腿”,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政务服务。
(七)优化提升全州网上办事大厅,整合各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系统,打造全新政务服务平台,打破原有业务边界,整合分散、独立的平台入口,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线下线上服务,融合各部门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平台、APP、自助终端、电话热线等线上线下服务,统一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全州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升便捷服务水平。
(八)加大规范全州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建设,推动中介机构网上进驻、中介服务网上交易、中介行为网上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六、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无
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