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MB1987900R/202100001
文  号
来 源
州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2-01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1 16:17     浏览次数: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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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376400000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2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以及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州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相关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为正处级,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局机关设三个科室、3名科级领导职数。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现实有编制人数6人。下属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名称为迪庆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编制 14 名(13人参公管理、1人工勤技能),现实有编制人数1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坚持党建引领,开创医保事业新局面。全系统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建局的价值理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医疗保障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使用管理,目前在云岭先锋全州活跃党支部排行第一。

2.精准施行医保政策,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在统筹区内建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医疗费用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结,村级卫生室建立了“村医通”手机APP报销机制,极大方便了参保居民,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本着“宁可先参不可漏保”“先纳入、再规范”的原则,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台账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实现动态清零、悉数入库,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全州已识别并标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139人,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三是实现“四重保障”和“九个确保”的工作要求,为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年内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20.91万人次,基金支出531.58万元;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4705人次,基金支出288.13万元;住院就诊9525人次,总费用7531.52万元,基金支出6790.24万元;9类15种大病就诊96人次,支出53.94万元。四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8524元),由兜底保障进行兜底,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3.率先实施两个制度,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实行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在全省医保系统首家实施,并及时建立完善了迪庆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州级统筹整合信息系统,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窗口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服务目标,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迪庆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享受7942人次,费用支出1018万元。二是实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在全州范围内试行,逐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使全州城镇职工平等享有生育保险政策,成为全省首家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合并实施的地州。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州城镇职工生育675人、生育报销金额957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支出323万元、生育津贴支出633万元;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1955人,基金支出371万元。

4.有效开展减税降费,切实为参保单位减负。2019年6月14日,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测算和公布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参数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62号)精神及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我州及时公布了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工资”5179元的60%为3107元,上限为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工资”5179元的300%为15537元(原下限60%为3676元,上限300%为18378元),降费政策从2019年5月份开始执行。2019年8月份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对参保单位5月、6月单位缴费部门进行了费用核减,全州共计核减金额:33.13万元,进一步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

5.高度关注民生福祉,有效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一是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州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直接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国家集中采购25种药品全面落地,药品涵盖慢性病、特殊病、日常用药,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

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对全州173个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同时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查实了多起违规挂床、冒名住院、多传诊疗项目、套用项目及销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物品的行为,处罚医疗机构4家,责令整改4家,扣除违规金额4.34万元,扣除违约金及服务质量保证金4.11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通过相关部门的参与和县(市)级的交叉检查,促进部门间形成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有效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树立了医保部门敢管、严管的形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州共计追回医疗保险基金120.76万元,处理定点医疗机构21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家、追回医保基金21.35万元;民营医疗机构12家、追回医保基金85.9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2家;处理定点药店20家,追回医保基金13.49万元;暂停医保服务1家。

7.认真开展稽核工作,全面完成两定机构年检。严格执行医疗保险业务控制制度,完成对全州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核定,按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应征清册的及时报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积极开展两定费用审核、零星医疗费用报销、两定对账结算、异地费用对账结算、异地就医开通等业务工作,开展“两定机构”医保费用拨付清理工作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专项治理,完成了州级“两定机构”的年检工作,与考核合格的医药机构签订了2019年定点服务协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州城镇职工普通住院报销9860人次,医疗总费用9668万元;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报销12398人次,医疗总费用879.6万元;城镇职工特殊病门诊报销3290人次,医疗总费用689万元;全州城乡居民普通住院报销39000人次,医疗总费用3.12亿元;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报销17211人次,医疗总费用531.6万元;城乡居民特殊病门诊报销3565人次,医疗总费用669万元。

8.窗口服务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严格按照窗口作风建设要求“只进一道门、最好不见面”来部署具体工作。“只进一道门”由参保管理岗工作人员完成,主要负责参保管理、卡务工作两项工作,实现所有参保管理方面的业务只收一份经办资料、在一个窗口办结的便捷服务,进一步避免的经办人员多窗口办理同一类型业务、同一业务跑几次等问题,确保窗口服务形象有新提升;“最好不见面”由基金征缴岗人员负责,主要负责基数核定、划账、离休干部管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欠费清缴等工作,实现所有线下业务由一个岗位人员完成,进一步避免了同一业务重复收集经办资料等问题,有效方便了办事群众。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时成立了迪庆州医疗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二是及时召开会议,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安排1名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保密意识高、业务能力强又熟悉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学习了省委副书记张太原同志的讲话精神,听取全州医疗保障系统2019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医疗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19年下半年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传达学习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维西县矿产资源开发混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驻云南督导下沉迪庆州调研座谈会精神及要求,研究制定下发了《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迪医保发〔2019〕7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州医保系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迪医保发〔2019〕8号)和《关于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医保发〔2019〕9号)等文件。在医院、药店等重点行业、领域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使涉黑恶违法犯罪没有滋生的土壤,推动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起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10.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力不断提升。由于医疗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调整变化大,为使群众更加熟悉和理解医保政策,我局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参保患者的用药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有效促进参保患者自觉约束自己,按需求就医取药,杜绝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串换项目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11.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我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这一目标,专题研究、精心谋划、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3月以成立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为契机,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召开了迪庆州医疗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做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三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签订工作的全覆盖,有效打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迪庆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制定了《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举措,逐一整改落实;五是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2019年,对局党组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次,分别与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向党组书记、局长汇报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六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思想之魂。及时传达学习省、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要求上来,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引导干部职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担当作为,着力推动医保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6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1.2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1.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局于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结余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1.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1.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61万元(本级财力691.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6.03万元增加116.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我单位新增3个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2.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6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61万元,与上年对比503.03万元增加79.59万元元,主要原因分析有新职工调入及人员工资及相应的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180.23万元,与上年对比53万元增加127.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增加新项目2021年医疗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2021年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费10万元,医疗保障工作经费13万元,2021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经费15万元,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资金都有增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用取暖费3.78万元,主要反映迪庆州医疗保障机关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关正常业务开展的办公取暖费用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62万元,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性支出0.16万元,主要反映委机关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46.91万元,主要反映迪庆州委机关的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37万元,反映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91万元,反映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反映单位职工体检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48.14万元,反映按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101504信息化建设46万元反映2021年医保系统软件升级、扩容。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58万元反映的是基金监管工作经费吉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费2021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经费、医疗保障局工作经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类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类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类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州医保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本年和上年无此项预算数据,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州医保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迪庆州本级预算实施方案,公务接待费按照包干经费的20%用于接待,2021年包干经费与2020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和上年无此项预算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2021年要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需要出差培训。下乡督导,检查的任务重,车辆运行费用预算也需要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动报酬,个人福利等为基本内容的人员经费支出和以维持行政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支出,是保证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对某项或特定工作任务所安排的专项资金保障。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2.61万元,其中:办公费16.8万元,取暖费3.78万元,工会经费6.5元,福利费0.0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万元,养老保险51.62万元,退休人员办公经费0.16,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27.37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2.9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399.06万元,体检费1.15万元,住房公积金38.7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556.03万元增26.58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增加新项目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经费,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经费3个新项目。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20%,其中: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2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比上年增长120%的原因是按照迪庆州本级预算实施方案,公务接待费按照包干经费的20%用于接待,2021年包干经费比2020年增加0.8万元,接待费无变化;因2021年要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需要出差培训。下乡督导,检查的任务重,车辆运行费用预算也需要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4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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