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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乡村振兴局)

索引号
0152851178/202200171
文  号
来 源
州乡村振兴局
公开日期
2022-10-20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0 17:46     浏览次数: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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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和拟定地方扶贫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宣传、落实;对全州扶贫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承担全州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督促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绩效考评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扶贫工作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全州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及特殊困难群众和扶贫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产业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移民(生态移民为重点)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服务中央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迪部队定点扶贫挂钩及党员干部结队帮扶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社会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8、负责组织、协调沪滇对口迪庆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指导三县、部门对口帮扶合作的相关工作。

9、负责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机制,实现各项资源向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精准配套,推进扶贫系统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力量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10、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争取上级脱贫成果巩固项目资金10亿元。2021年,结合乡村振兴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截止12月30日,到位中央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8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56亿元;省级资金2.57亿元;上海帮扶资金1.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83亿元,建议加0.383分。

2.督促指导三县(市)完成小额信贷发放300户。2021年,小额信贷工作通过乡村振兴部门与承贷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一并推进。截止2021年12月15日全州累计完成扶贫小额放贷5402户,贷款26605.5万元,贴息1463.27万元,其中:脱贫户扶贫小额放贷5377户,贷款26477.5万元;完成边缘易致贫户放贷25户,贷款128万元。2021年完成扶贫小额放贷1013户,贷款4668.8万元,贴息593.26万元,其中:脱贫户放贷1005户,贷款4628.8万元,完成边缘易致贫户放贷8户,贷款40万元。2021年超额完成713户。

3.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围绕“四个不摘”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春季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夏季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秋季行动方案的通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消除、脱贫巩固拓展规划编制及项目推进、扶贫资产移交及后续管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预警监测及动态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就业帮扶、成效考核问题整改、智志双扶等工作持续推进年度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新的起点,延续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部署、推进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4.督促指导已脱贫人口的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2021年分别于3月、6月、9月对各县(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12月以交叉考核的方式对三县(市)党委、政府开展了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目前考核工作已全面结束并形成考核报告;二是全面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通过畅通预警途径,规范监测程序,我州各县(市)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到对农户潜在致贫、返贫风险点的早排查、早发现和早帮扶,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于今年6月开展了一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截至12月全州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973户7007人,已消除风险1507户5311人,未消除风险466户1696人。针对未消除风险的“三类人员”共制定12个方面的防返贫措施共1580条,累计完成1382条,完成率87.47%;三是积极推广运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今年8月“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开始在全省范围内上线运行,我州召开了专题推进会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和工作督导,并分县(市)召开了工作启动既业务业务培训会。完成了州、县(市)的角色配置,共计845名领导和信息接口人员开通了办理功能。目前全州已安装注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36217人,截至12月23日,全州共提出申请事项2182件(香格里拉市830件、德钦县681件、维西县671件),已办结1761件(未办结的事项还未到办理时限),办结率81%。

5.积极主动协调上海市,进一步拓展滇沪对口帮扶工作的领域和空间。2021年是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沪滇协作对口支援工作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在以下五个领域和空间进行合作:一是突出抓好智力支持。坚持扶贫先扶智,通过双向挂职、委托培养、组团式支教支医等多样形式,全年开展智力支援项目资金473.2万元、实施项目4个。二是强化党政干部力量。在上海选派的第十一批援滇干部中,在迪庆挂职的党政干部从7人增加到8人(宝山区增派1人),分别担任州委州政府副秘书长、三县(市)常委副县(市)长、乡村振兴局以及工信局副局长等职务。维西县乡村振兴局韦秀勇同志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上海驻迪联络组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三是强化专业技术人才。上海方派遣医生、教师和志愿者33人次,较去年增加6人。年内签订“十四五”医疗帮扶意向,上海对口帮扶的三甲医院由1家增加到3家。瑞金医院北部院区继续派出一批次5名半年期专家。9名挂职教师首次探索教育“小组团”模式。同时,迪庆方派遣基层教师16人、医务工作者22人、农业科技人员9人。四是强化培训增长才干。发挥上海教育资源优势,与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大开展深度合作,对各类干部人才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培训。全年,迪庆州累计选派10批286名党政干部、4批次77名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培训,邀请上海专家到迪庆培训党政干部3期338人次,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期84人次。进一步拓宽了思维眼界,提高了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素质。五是援外干部保障有效落实。保障援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食宿。建立上海援派干部人才体检、医疗保健、安全管理等制度,成立上海援滇干部之家,按标准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沪滇扶贫协作援滇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施展才华、经受锻炼搭建良好平台,为援派干部安心生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6.争取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和省内定点帮扶资金1.4亿元。一是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工作:2021年,全州共到位上海援助资金19931万元。其中:计划内帮扶资金17000万元、计划外帮扶资金2031万元、社会帮扶资金900万元;争取计划外项目54个,到位资金2031万元。截止12月27日,已开工53个项目,开工率98.15%;完工46个,完工率85.19%;完成项目资金报账1468.63万元,报账率72.31%;全州累计收到上海各界捐款650万元、捐物折款250万元;全年引导2家上海企业到迪庆投资,总额1030万元;二是中央、省级定点帮扶工作: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2021年全州共有2个中央企业(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定点扶贫迪庆州3个县,共选派工作队员18名,其中:担任副州长2名,挂职副县长3名,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1名,工作队员4名,南方电网派驻维西县农特产品扶贫公司工作人员8名。在中旅集团、南方电网的大力支持下,2021年赴定点县(市)考察38次,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6525.68万元,帮助引入各类扶贫资金313.28万元。主要领导到点指导工作2次,购买定点县农副产品1493.68万元,帮助销售定点县农副产品827.48万元。共有15个省级及驻滇单位定点帮扶全州3个县,共计划选派工作队员89名,实际到位92名,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到点指导工作35次,到位工作经费205.2万元,为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共计投入帮扶资金2483.58万元,计划实施项目63个,帮扶单位累计完成购买帮扶县农副产品2483.58万元,惠及人口45731人;每个帮扶单位通过充分发挥自己行业优势,通过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自己行业优势,紧紧围绕“五个振兴”的目标任务,用心用情支持迪庆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各自定点帮扶县、乡、村,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综合科、项目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对口帮扶科、移民扶贫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4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9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同口径比上年收入合计874.47万元,增加123.67万元,增长1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及五险增加;二是2021年度财政安排了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整改资金17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54万元,占总支出的57.26%;项目支出455.01万元,占总支出的42.74%。同口径比上年支出合计956.83万元增加107.72万元,增长1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及五险增加;二是支付2021年度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整改资金17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54万元。与上年支出547.27万元对比增加62.27万元,增长11.3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和公用经费对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01万元。与上年支出409.56万元对比增加45.45万元,增长11.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安排了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整改资金17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工作开展情况:上海驻迪挂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11.15万元;审计整改资金170万元上海对口支援迪庆州三交项目资金64.96万元;州级财政扶贫配套补助经费等结转项目资金62.23万元;州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经费146.66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沪滇对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业务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同口径比上年支出合计956.83万元增加107.72万元,增长1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及五险增加;二是支付2021年度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整改资金1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目督奖发放、取暖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慰问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费;

  4.农林水(类)支出88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1%。主要用于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经费、上海驻地挂职干部生活费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21年度财政安排了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整改资金17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1.97万元,下降93.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38万元,下降9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万元,下降61.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有公务用车购置款支出而2021年没有。二是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行八不准规定并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占55.36%;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占44.64%。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开会、接送机、文件资料拿送等)、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承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包帮”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口帮扶交流办公室等工作职责、工作任务量重,由此产生的接待批次15及人次10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1万元,与上年支出27.27万元对比减少1.96万元,减少7.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的办公费1.76万元、水费0.67万元、电费2.19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91万元、维修费0.98万元、劳务费9.68万元、工会经费6.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73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3万元,固定资产650.78万元,无形资产72.7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38万元。无资产处置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3.73

10.23

650.78

541.12

15.71


93.95



72.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2、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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