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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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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11-03
迪庆州统计局关于重申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16:20     浏览次数: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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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科室(中心、站): 

根据州纪委州监委、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重申如下:

一、认真做好外出报备及返回排查备案工作

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外出报备工作,离开香格里拉城区人员及时填写《迪庆州统计局疫情期间外出报备表》经局长同意后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返回香格里拉后及时填写《迪庆州统计局疫情期间外出返回排查备案表》并附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出州人员)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意见建议做好相关工作。

二、按时报告体温情况,认真做好体温检测

认真落实上、下午体温情况报告制度,每日09:00、14:30上班签到时,做好时时体温测量并如实填报《迪庆州统计局干部职工每日体温监测表》。

以上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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