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统计局)

索引号
015285256Y/201800028
文  号
来 源
州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8-04-25
【通知公告】迪庆州统计局公开招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5 09:19     浏览次数: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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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迪庆州统计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

迪庆州统计局工作人员2名。

三、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

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二)主要从近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待业青年中招聘,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

(五)具有迪庆州本地户口。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 4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迪庆州统计局办公室(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迪庆州人民政府2号楼1楼)。联系人:李佳超

,联系电话0887-8222537.

(三)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照片,填写《迪庆州统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2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统计局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参照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执行,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依法按照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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