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统计局)

索引号
015285256Y/202500375
文  号
来 源
州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5-14
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5-05-14 16:26     浏览次数: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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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迪政发〔2023〕15号)要求,我州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州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州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切实摸清全州第二和第三产业单位发展变化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部署作为履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的神圣使命来主动谋划、全力推进。州政府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2023年4月,州人民政府下发《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28个部门组成的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州统计局。全州各县(市)及29个乡(镇)均参照州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迪庆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按照“盘总量、保质量、解难题、防风险、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多点发力,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借鉴历次普查经验,严格贯彻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标准、流程,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印发《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普查过程中,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方案、统一表式内容、统一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普查登记工作,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全州划分285个普查小区,对我州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科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数据质量。通过采取科学的普查方式方法,圆满完成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体目标。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州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加强依法普查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载体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及时将经济普查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配合上级开展质量抽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明确措施,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州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普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各级的重大使命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对全州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2022年筹备至今,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全州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辛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行政区域内全部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普查工作,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

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家底。既查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园区经济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全面把握我州经济“脉搏”、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多级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握经济普查工作各关键节点,先后组织开展多轮事中、事后质量抽查,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对象进行实地数据核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组织对全州12个普查小区552家法人单位、317家个体经营户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配合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完成对3个普查小区数据质量检查。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我州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迪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五年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881个,与2018年末(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84.18%,从业人员76079人,增长25.1%;个体经营户27216个,从业人员42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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