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全程。新征程上满怀信心开新局展新貌,做好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农业农村工作实践相结合,贯穿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全过程,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内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成效。
一、2023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切实完成立法工作
1.及时完成地方立法任务。我局于2023年2月启动《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一是及时组建《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专班。2023年3月15日,州农业农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及时组建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专班。二是收集整理、学习相关资料。为保证《条例(草案)》编制质量,工作组积极对接兄弟州(市),收集了丽江、大理等10个州(市)乡村清洁条例,为《条例(草案)》的编制提供了借鉴和帮助。三是深入实地调研。2023年3月,州农业农村局工作组先后多次深入三县(市)乡镇、村组,实地查看了解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废弃物、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执行等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集中梳理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困难。四是反复修改完善。10月18日,州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请州人大审议。在立法过程中,起草小组通过五个阶段五种方式意见征求,共收集到修改意见和建议113条,修改意见比较集中体现在强化政府保障职责、规范使用法律用语、严格对照上位法的规定设置对应的处罚规定、“两污”设施运行维护保障等方面。起草小组经充分的讨论,对其中较为科学、合理的内容予以了采纳,采纳意见建议70条。
2.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并适时开展调研。
(1)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执法改革。一是配合指导完成全州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根据2023年1月13日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会关于调整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的通知》(迪编〔2023〕19号),根据文件要求将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下划至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现我局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一线执法人员。州农业农村局主要承担指导和监督县级执法队伍的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具体人员构成为:香格里拉市8名,到岗3人;德钦县6名,到岗4人;维西县9名,到岗2人。二是积极开展迪庆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清单事项。州级下放赋权事项31项。
(2)认真完成执法工作任务。一是指导督促三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监督指导全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三项制度”执行、“双随机、一公开”、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2023年,全州有行政处罚案件18个,其中:香格里拉市结案4个,在办案件1个;德钦县结案1个,移交1个,在办1件;维西县结案5个,在办5个。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出动执法人员28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4车次,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迪庆段)开展执法行动,陆上巡查2691公里,水上巡查27海里。19次暗查暗访、10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联动周边地区以及本州其他部门,共同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保护成效。通过执法行动等劝返垂钓人员27人次,没收钓具21个,网具6张。发放禁捕宣传资料7500份,悬挂布标18条,张贴金沙江禁捕宣传标语口号40条、张贴公告70份、宣传挂图20张,发放禁渔围裙100床,媒体宣传报道2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3次,共计放流齐口裂腹鱼、细鳞裂腹鱼、短须裂腹鱼、等98.36余万尾。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重点围绕农业投入品、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农村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3.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告、备案、清理等工作。2023年,未制定和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23年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目前已按照有关程序报州委审定。以往起草的文件报备率达100%,不存在要求修改退回和撤销的情况。2023年,根据州政府要求,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也无违反公平性竞争的文件,我局暂无撤销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二)守法普法工作
1.围绕普法强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1)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宪法等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纳入了学习内容。二是专题开展了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宣传2125人次,培训205人次。参加由省委宣传部、司法厅、普法办举办的“普法强基”云南省2023年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及“普法强基法律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参加答题人数139人。三是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3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条例》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单位、行业的年度学习计划,切实提高运用《条例》的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能力。四是全系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系列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会议,迪庆作为全省唯一的涉藏地区,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公职人员更应扛实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与一切分裂势力作斗争。五是到村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1月5~6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下沉到挂钩帮扶点维西县叶枝镇拉波洛村进行走访活动。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最后捐赠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资,送上节日慰问。
(2)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年度开展六次以上的基层宣传活动,培训共计培训1182人次,发放宣传单180余份、发放外来入侵植物灭除药剂2200余包,实现灭除外来入侵植物180余亩。期间有1610人参加活动,发放宣传册5440份,悬挂横幅6条。
(3)用心制作普法宣传产品。一是2023年,制定了1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宣传资料,费用1.5万元,其中宣传单1万张,禁渔通告100张,环保袋500个,帽子468顶。二是印制了《迪庆州“三农”政策百问百答》2000册。三是配合司法局编写《和谐边界建设法律法规学习手册》(农业农村篇)
(4)在我局专用微信平台“香格里拉三农”设立以案释法专栏。截至目前,发布了“以案释法”专栏8条。
2.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3月17日,州农业农村局党委及时召开局长工作会议,研究专项普法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分管领导,指定法规与行政审批科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将专项普法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2)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不缺位,落实“三单一书”。结合州依法治州办下发的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以及未收到普法任务督办单,我局认真研究《迪庆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十二条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专项行动十二条措施落实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对专项办印发的任务清单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州农业农村局涉及5个具体工作任务。结合“三清四抓一改”和农业农村领域“大提升”工作,在开展专项活动工作的同时,宣传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全州开展各类法制宣讲活动136场,覆盖20586人次,其中:香格里拉市15场,覆盖7401人,发放法制宣传手册2500份;德钦县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2场次,受教育人数约3245余人,发放普法宣传册、普法宣传品10000余份;维西县开展法治宣传79场次,受教育人数994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10970余份。8月4日,农村学法示范户培训班在香格里拉举办,全州学法示范户共计60人参加用法用法示范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1轮系统内普法宣传活动,年内举办1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在叶枝镇拉波洛村开展2次普法宣传活动。在州级组建的普法工作队中,我局派州绿色发展中心主任和玉林、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丁中怀2名普法员充实到州级专项普法队伍当中,随普法队伍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组建州级专项普法工作队方案〉的通知》(迪政法通〔2023〕3号)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德钦工作队省级第六轮、州级第五轮下沉计划要求,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日,我局派和玉林为下沉组组长,并提供车辆普法宣传材料等,投入经费2万余元。
3.开展集中学习。
10月25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召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宣讲活动,并进行了遍访工作。全局职工参加了宣讲活动。采取网络旁听方式收看3次庭审活动。
4、在本部门专栏或网页上开设专栏进行宣传。因我局在州人民政府2号楼三楼,没有专门的法治宣传栏空间,因此我局在专用微信平台“香格里拉三农”设立普法专栏。截至目前,发布了【以案释法】专栏8条;发布了【普法强基】14条;【民法典宣传月】1条;【安全生产】10余条。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月14日、12月15日,分别召开中心理论组学习开展了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的2次法治教育专题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议。
2.落实法治督察和“一规划两纲要”责任
(1)上级法治督察100%整改到位。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迪治州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主要涉及重点举措中,行政执法水平再提高的“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此项内容。
(2)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州农业农村局党委制定并落实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农业农村领域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迪农发〔2022〕134号)《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法治迪庆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迪农发〔2022〕135号)《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全面完成了“一规划两纲要”任务。
3.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州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开展专题述法,组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咨询、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和行政复议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评估、战略协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由李由担任。
(四)执法工作
1.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1)报送并公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023年,局党委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11个坚持,开展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贯彻落实法治迪庆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依法治州,抓紧抓实抓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谋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实践工作中。
(2)制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原有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2023年,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党委结合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需要制定印发了《中共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并依法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部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的风险,促进廉政建设。并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
(3)2023年,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审计等各类督查未发生重大问题。
2.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2023年,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因无告知承诺事项,2023年告知承诺办件数为0,原因是:在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工作中,因我局不涉及告知承诺事项,因此我局也无告知承诺事项数量。
3.按要求落实行政裁量基准。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水平,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确保执法装备满足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我局将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和《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印发给各县市基层执法单位,并作了工作要求。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未出台本级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减免责清单”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裁量权基准参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
(2)开展省、州两级执法案卷评查。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迪司发〔2023〕7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组织案卷评查,2022年,全州执法案件共12件。德钦县李健伟、鲁茸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为2022年度省级优秀案卷。州司法局抽检了2个行政许可案件,合格。
(3)执法证件事宜。目前,州农业农村局持有新式执法证件60人,其中:2021年通过考试10人,2022年通过考试5人、换证38人,2023年通过考试3人、换证4人。2023年度报名参加考试人员9人,参加考试4人,通过3人,年度新证领取人员7人。
5.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发挥涉农矛盾纠纷的“分流阀”作用。积极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2023年学习宣传了新修订的《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方案》,并参与了线上答题活动。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时回应农业生产者诉求,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协助做好涉农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年内全州农业农村系统有1起行政复议案件,为香格里拉市负责的案件,我局委派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担任行政复议案件的主持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任务艰巨,困难与机遇并存。因历史、地理等原因,我州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传统习俗与生活习惯难以适应新时代法治要求,普法、执法工作推进难度大。二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不全。随着州级执法队伍的取消,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县乡两级后,州级执法队伍孱弱,县级虽然争取了相应的编制,但是按照程序规定还需要时间,目前各县(市)执法队伍成立后还在过渡阶段,人才队伍亟待补充。三是业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州工作需要具备涉农法律法规、条例等知识储能,我局工作人员对涉农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的学习亟待加强,提升工作水平迫在眉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重点加强自身的素质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力争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州依法治农再创佳绩: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在实践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大力推进涉农立法工作。加强农业重点领域立法,开展涉农立法研究。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进一步做好权力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保障作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发挥涉农矛盾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四是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巡视整改到位,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制度规范,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建设,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做好行政执法的督查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考核力度,促进执法单位效能提升,为全州农业行政执法提供法制保障。五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涉农经营主体营商环境。六是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普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按依法治州办要求,做好依法治州工作。七是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按要求严格完成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强化禁渔宣传,加强联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努力保护长江生物资源。八是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依法治州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