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组织举办迪庆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培训班的公告
根据《迪庆州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决定选聘一家具备咨询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组织举办迪庆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培训班。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培训
二、项目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内容
(一)培训时间:2024年5月至6月期间,全程7天
(二)参加人数:50人
(三)培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进行体验式教学,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内涵,创新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法路径,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
(五)培训内容:
1.课堂授课:聘请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2至3天)。
2.现场教学: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单位进行现场教学(2天)。
四、服务内容
(一)在广西期间食宿、培训、授课、场地、现场教学、教学材料、交通、接送机(站)服务等全程服务;
(二)培训期间全程购买保险、急救应急保障、后勤保障服务;
(三)其他涉及此次培训的必要服务。
五、项目最高限预算(含税)
人民币20758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柒仟伍佰捌拾元整)。
六、报价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
(二)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服务、会议服务、交流活动其中一项内容(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
(三)需符合《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迪庆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七、询价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在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发布询价公告,邀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报价。为了确保询价有效性,如果主动报价的机构少于3家,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将主动向有资质的机构发送询价函,确保不少于3家机构参与报价。
八、选中方式
根据第三方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询价工作组综合报价人资质、活动方案、以往案例及报价打分,形成询价情况报告提交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审定。
九、签订合同
根据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双方签订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开展迪庆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培训班。
十、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
此次项目即日起可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30。
(二)报价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机构,请在询价时间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
1.培训具体方案
2.以往案例
3.询价汇总表(格式参考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非企业法人参加报价时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要加盖公司印章。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24年4月26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至迪庆州民族宗教委示范创建办,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289号。
联系人及电话:卓玛初姆 15284572301
附件:部门自行采购项目服务类询价汇总表(参考格式)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