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科学技术局)

索引号
0152850022/202200228
文  号
来 源
州科技局
公开日期
2022-07-11
迪庆州科技局关于印发2023年迪庆州科技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11:25     浏览次数:11323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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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实施《迪庆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州加强科技创新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科技计划服务迪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做好2023全州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工作,迪庆州科技局认真研究制定了《2023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向社会发布。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应仔细阅读《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申报。《指南》仅作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二)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州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并能在迪庆应用和产业化,能为我州乡村振兴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合作项目要求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不产生纠纷。

项目申报单位迪庆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对事关我州产业或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允许州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申报项目,但项目产业化应用及生产地点应当在迪庆州行政区域内。

)申报项目的企业(包括牵头或参与)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企业部分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

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便于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开展科研工作,申报单位可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选聘科研助理从事科技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科研助理相关经费支出,可按规定在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

(七)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支持范围,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申报单位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拟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起始日期原则上从202311日起。

二、优先支持项目及单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及单位:

(一)通过国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近5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三)科技信用等级评定为优秀(AA)的;

(四)对到迪庆新投资投资规模达1000元以上的企业,针对其产品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和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符合条件的,择优给予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

三、禁止申报情形

项目申报单位、参加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

(一)国家、省、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无故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项目承担单位;

(二)承担有国家、省、州级在研项目的企业;

(三)承担有国家、省、在研项目的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

有终止项目且未按规定及时退回财政科技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

)列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联合惩戒记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实施情况的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

、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说明和提纲要求填写、打印申请书。申请书要求上报纸质材料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电子版本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申报单位未按照《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编写文本的,项目推荐部门有权拒绝受理。申请书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项目材料报送项目推荐部门后,一律不准修改。

(二)项目初审。项目推荐部门(项目申报单位所属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形成正式推荐文件统一报州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直接报送州科技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采取动态申报方式。从本次指南申报发布之日起至下期同类指南发布时止,不申报受理时限的要求202288日前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可纳入2023年度预算安排;202288日后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原则上进入项目储备库,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

202288申报的项目,项目推荐部门于2022811前完成初审工作,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于2022812报送州科技局业务科室。88日后申报的项目,项目推荐部门自申报日3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将初审合格的项目及时报送州科技局业务科室。

、咨询电话

(一)州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负责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组织管理,咨询电话:0887-8225845

(二)州科技局企业与技术创新科负责科学技术普及计划科技人才培引计划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组织管理,咨询电话:0887-8227846

 

附件:

 

 

 

 

迪庆藏族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docx

迪庆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迪庆州科技局

2022615

 

 

 

 

 

 

 

 

 

                                                                              迪庆州科技局办公室                         20226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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