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州战略,鼓励和支持州外科技专家赴迪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根据《迪庆州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申报2022年迪庆州科技专家工作站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聚焦迪庆州发展壮大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绿色矿业等4个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以及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等所需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装备研制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请建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迪庆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拥有能够配合科技专家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为科技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3.与引进的科技专家至少有2年的前期科技合作基础,且合作成效良好。
4.与引进的科技专家签订3年及以上的建站合作协议,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事项应工作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指标量化、知识产权归属和受益分配清楚、成果可评价。
5.申请建站的企业应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应为州级农业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不受产业规模限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有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和承担过州级以上(含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且验收绩效为优的企业;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申报,开展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申请建站的医疗机构,引进先进临床医疗技术方法并转化临床应用,围绕患者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和医疗产品研发。
7.申请建站的单位承担有州级以上(含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必须向迪庆州科技局提出执行期项目评估前置申请,待迪庆州科技局组织评估后方可申报。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暂缓或取消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资格:
1.承担有州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含州级),申报建站当年应予验收但未办结验收手续的,暂缓申报直至通过项目验收。
2.承担有州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含州级),申报建站当年处于项目执行期间但未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或对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检查调研指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暂缓申报直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3.其他由迪庆州科技局认为应予取消或暂缓资助申报资格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填报《迪庆州科技专家工作站申请书》《迪庆州科技专家工作站项目申报资金预算书》(含总预算书及分预算书)(见附件模板)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迪庆州科技局初审(纸质材料1份,同时将盖章件扫描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四、申报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16:00,各申报单位完成申请书填写、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提交等程序。
五、其他事项
迪庆州科技专家工作站实行限额认定,每年认定数量不超过2个。
六、联系方式
迪庆州科技局企业与技术创新科
联系人:杨乾
联系电话:8227846
电子邮箱:dqzkjjqjk@126.com
迪庆州科技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