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永华等十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体育局、州防震减灾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州热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州人民政府决定:
孙永华 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州政府办室
信息综合室主任,免去州政府办公室督查
专员职务;
立青达瓦 任州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
期一年);
王钟桦 免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唐仕鹏 免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 鹿 任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培涛 免去州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钱 钧 任州防震减灾局局长;
和丽妍 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州接待处副
处长(试用期一年);
查洪华 免去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
黄永全 任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免去州政
府副秘书长职务;
余建春 免去州热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职务,在州财政局保留正处级待遇;
杨 晓 任州热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