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2022年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迪政发〔2018〕11号)相关要求,州国资委结合实际,草拟了《迪庆州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2月启动起草工作;3月对各州属企业进行了调研;4月中旬完成初稿起草;4月24日向州委组织部、州纪委州监委、州人大常委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审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州属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条(均为州纪委反馈意见);5月初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2项进行了修改完善(“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后加入“精神”,“报州国资委审核报州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报州国资委审核通过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州纪委监委提出的“重要事项是否需要明确通过相应会议研究后再批复的文字叙述”修改意见未采纳,原因为:《清单》已对需要走相应决策程序的事项作出了规定。
三、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清单》分为涉及迪庆州国资委权责事项共八项24条:第一项规划与投资监管,包括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州属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州属企业投资监管;第二项改革改组州属企业新设方案制定和重组方案审核、州属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改制(含上市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审核审批、州属企业章程制定修改或参与制定修改;第三项产权管理,包括: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资本金变动审批、中长期债券发行审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第四项,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包括:州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审核、专职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及薪酬审核、州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备案、州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第五项财务监管,包括:州属企业账务专项审计检查、州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州属企业清产核资审批;第六项企业负责人管理,包括: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及州管企业董事(外部董事)任用、州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第七项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县(市)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第八项基础管理,包括产权登记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国资监管法规制度起草制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