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自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编号:X530000201806080009及《督转[2018)369号转办问题清单》的转办件,接到举报件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相关部门安排部署工作。
经相关部门现场核实,迪庆经济开发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往山路上行200米处,该公司已于2008年5月30日停产至今并未进行生产,举报内容不属实,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为:一是厂区内有部分尾矿尚未处理;二是并未出现森林大面积死亡的情况;三是遇大风时企业周围未出现漫天白色粉现象;四是厂区内不存在红色污水。
根据现场核实情况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下达通知,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尾矿,消除环境影响;二是企业对尾矿进行清运处置,对厂区内进行覆土绿化。
该企业已于2018年5月15日完成对厂区内部分尾矿的处置;截止2020年10月14日,已完成对该公司厂区内环境覆土绿化整改工作,并由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