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单位,村(居)委会:
进一步优化畜禽产业布局,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源不断蔓延的趋势,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迪庆州农牧局关于迪庆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香格里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