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内各施工单位,村(社区)“两委”: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极端天气频繁,防洪防汛形势日趋严峻,近段时间由于连续降雨,金沙江沿岸水位上涨,很容易出现滑坡泥石流等各种灾害,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防汛抗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针对我区汛情实际,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区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把防汛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落实,抓好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在已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防汛抗灾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有效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密切监视汛情、雨情和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努力把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汛抗旱工作由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州国土局开发区分局牵头负责,区党委、管委会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调度中心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各方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组织、指挥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协调灾区生活必需品及应急救援物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协调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与州气象局及水文站对接,掌握相关气象及金沙江水位资料,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变化,及时获取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度汛工作计划、实施意见、安全预案,负责学校师生及后勤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游船管理,降低游船行驶对沿江的影响。
2.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工作。
3.经贸局负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电站监管,防止汛期大水、漫水现象。
4.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5.建设环保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定工作,配合有关单位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加强对滨江大道沿线的动态巡查排查,及时掌握金沙江水位对滨江大道的影响,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段,做好警示标识。
6.园区办(安监局)负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群团办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指挥部核准的汛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动态。
8.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调组织群众的安全转移。
9.国土分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工作,对陡坡上下、沟口及人员密集区、交通沿线及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动态巡查排查,同时加强对监测员的管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0.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11.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社会舆情及维稳工作。
12.农技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乡镇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管理工作,负责种子、饲草、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13.虎跳峡交警中队协调组织区内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14.电信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和邮件的递运,设施保护、维护,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15.高原病防治中心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及时开展防治工作。
16.开发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区内的群众。
17.供电分局负责组织电力系统的保通维修、抢修工作。协调受灾区群众的安全可靠用电。
18. 中心完小、幼儿园要加强对校区周边灾害排查工作,注意学生接送途中安全。
19.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大沟、沿江排水口及“上山下江”人员的巡查及管控工作,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 建设环保局、各重点项目指挥部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新开工、已完工项目土石方开挖、弃土处的巡查,严防因土石方开挖塌陷等引发次生灾害。
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防汛防地质灾害责任意识,层层落实,把各项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人。汛期各级领导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保持通信联系,确保发生情况能够立即到岗到位,迅速作出反应。
迪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