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建平安开发区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瓶颈问题,经迪庆州公安局同意,迪庆州公安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从社会公开招考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聘拥护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青年,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日常警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本次共招录辅警4名,限男性。招聘对象为迪庆州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应在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应在高中中专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在1.65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 4.8以上。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⑴受过刑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⑵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⑷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开发区公安分局二楼综合科
(三)所需证件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同版免冠彩照2张。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操作,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项目。以上体能测评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下步程序。
六、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者参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仪表举止等。
八、政审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刑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⑵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⑷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相关媒体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招录辅警每人每月工资3300元(3300元为每人每月实领工资),如有变动按州内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十二、其他需说明事项
由于政策原因,本次招录的4名辅警可能在2021年1月份被解聘,到时有关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合同管理
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管理,迪庆州公安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联系单位:迪庆州公安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和 婷
联系电话:0887—8388555、1528457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