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迪安办发〔201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职责、各相关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迪安办发〔2017〕5号)
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