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

索引号
067139023H/201700013
文  号
来 源
州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4-14
关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16:29     浏览次数: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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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村(居)委会:

当前,我区气候十分干燥,森林火险仍处于极其高危状态,森林防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但近期部分村组百姓出现思想麻痹现象,防火意识减弱,林缘边烧田埂、烧垃圾现象普遍发生。为继续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委会、护林员要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深入林区划片包干,对高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区蹲点排查,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严禁村民烧田边地角、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严禁进山人员在林区野炊,严禁上坟烧纸、焚香、燃放烟花暴竹及野外烧火做饭,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如违反以上规定的,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偿金的农户,每发现一次野外用火扣除500元/户(在野外烧火做饭的每户扣1000元),未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偿金的农户及外来人员,每发现一次野外用火罚款500元/户、人(在野外烧火做饭的每户或每人罚款1000元)。国家公职人员,一经发现野外用火的,一律交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清当前防火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戒严令相关规定的教育,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学校要做好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监督家人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驻区企业要管好自己的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真正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做好隐患清除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必须落实到户、到林缘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继续全面落实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包片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居)委会要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发展稳定与保障生态安全的头等大事,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各村组护林员要做好上山人员台账及相关痕迹资料,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五、切实落实好值班制度

所有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两村一居要继续安排好周值班人员和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擅自离岗,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实施督查工作。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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