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3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工作经对新申报家庭和人员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已发放家庭和人员进行核查。重新纳入保障户数331户,1313人。保障标准按照五保户500元/月(年龄50岁以上)、全失地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400元/月,大部分土地被征收后还有部分土地的、残疾人或家庭相对困难得326元/月,小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的316元/月,一般居民为311元/月。1-3月共发放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341813元,1月和2月低保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发放。
迪庆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