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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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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24-01-04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0:01     浏览次数: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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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州依法治州办的指导下,迪庆州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履职尽责,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加强研究谋划。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振市场信心,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牵头提出《迪庆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15条政策措施》(迪政发〔2023〕18号)。为确保省、州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报请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按季度报送省、州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门户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印发《关于加大<推动经济稳进提质15条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15条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会同州政府督查室开展稳增长专项督查,牵头起草全州2023年稳增长专项督查报告并报州人民政府。印发《迪庆州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关于迪庆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贯彻落实2023年云南省降成本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等系列文件。

  (二)狠抓项目建设。成立了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素保障推进专班和投资督导推进专班,按照“三个必调度”工作机制,对省、州级重点项目,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集中开工重大产业等重点项目实行周调度,实时掌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召开投资调度会议,分析研判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认真指导督促全州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长20%。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18亿元以上。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工作任务;完成县(市)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工作考核。编制下达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责任分解。完成“十四五”支持云南SZ州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

  (三)大抓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结合迪庆实际,制定印发了《〈迪庆州产业强州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通知》(迪办发〔2022〕33号),各产业牵头单位制定了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农业现代化、光伏产业发展、生物医药、现代物流业等专项三年行动,推进产业强州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落实“5个清单”工作调度,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州委州政府。由各产业专项牵头单位制定

  (四)稳步推进协调发展。聚焦全州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入镇”6个集中安置点,紧盯巩固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从加强就业、产业帮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2023年谋划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农业产业项目9个,投入资金659万元。劳动力的建档立卡搬迁家庭中的劳动力5919人,就业户数2664户,就业人数5356人。积极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项目,2023年成功申请社区服务管理示范安置区1个,奖补35万元,以奖代补“补短板、促发展”1个,资金200万元。根据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做好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工作,给初楚水库、下他洛水库等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可研已批。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23731万元。紧紧围绕我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目标,全力推进绿美迪庆建设。

  (五)加快辐射中心建设。我州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州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参与2023年两批次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获得省级资金890万元。迪庆州申报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公铁联运物流园、香格里拉市藏东旺池卡综合产业园拟项目。目前,申报工作正在推进中。迪庆州现有物流企业834家,原有3A级物流企业1家、2023年培育新增1A级物流企业1家。目前全州正常经营在库外商投资企业31户,2023年无新增外资市场主体。通过绿化美化建设,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初步建成,具备绿美园区认定标准 ,已向省工信厅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认定绿美园区推荐申请及视频的相关资料,等待省工信厅审核。2023年1月,香格里拉市已成功创建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积极推荐申报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个、示范单位2个,经省民族宗教委评审,已将1个示范县和1个示范单位作为拟推荐名单向国家民委申报,待国家民委评审命名。

  (六)办好民生实事。健全保供稳价政策体系,加强猪肉、蔬菜、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重要工业产品价格监测,统筹做好应急物资保供。强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保供稳价,引导市场预期、平抑市场价格。积极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33146万元,支持涉及教育、卫生、民政、体育、文化旅游等13个社会领域的项目建设。

  (七)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迪庆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年实施方案》,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对照2022年指标反馈报告开展指标整改工作、“营商环境不优”整改工作、主题教育整改工作等,大力开展“暖心行动”工作,推动完成营商环境提质年工作要求。加强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有效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等政策不断落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成全省公共资源“一朵云”交易体系,有序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升招投标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用好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助力服务业恢复发展。

  (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狠抓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出台《迪庆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按照中央、省级工作要求,稳妥推进碳达峰相关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当中,在认真组织自查自审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衔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2023年以来,我委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参加的各类重大决策讨论,参与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制发《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对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23年,已统一登记、编号、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制度。建立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本部门起草的现行有效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了现行有效、废止或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经过全面清理,共发现我委涉及妨碍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1件,即《迪庆藏族自治州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迪庆州人民政府第22号令),对投标保证金限定只收取现金,不能采用电子支付渠道进行支付,给参与竞标企业工作效率造成一定影响。2022年8月份,我委已经与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沟通,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征集,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情况,《迪庆藏族自治州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与《中华招投标法》《云南招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16号令出入较大,建议不再使用该办法,统一废止,目前正在开展相关流程。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迪庆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公平竞争等制度要求,按照公众参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交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依法作出决策。通过规范审查流程,保证审查工作的程序合法合规。聘任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及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职责作用。制定印发《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备案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委机关各科室起草的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发文前必须送委政策法规科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委政策法规科和委法律顾问严把审查关,审查中发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提出改正意见;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参加两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全委共5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加了考试,2人取得证书,考试合格率达50%,截至目前,我委共有4人持有执法证。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州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着力构建职责明确、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了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迪庆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公平竞争等制度要求,按照公众参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交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依法作出决策。通过规范审查流程,保证审查工作的程序合法合规。

  (三)加强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完成2户存量“两高”项目企业的节能监察,对非工业领域商场、超市、酒店等8户开展了专项节能监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工作要求,我委严格按照确定的案件评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工作,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按照州司法局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案卷评查工作。

  (二)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23年,州发改委承办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完成答复。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到答复程序规范,档案文书管理规范。2023年办理1建线上依申请,1件线下。

   六、积极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委党组带头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制定印发《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紧抓实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价格管理等涉及发展改革职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法律知识,加大《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扩大普法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契机节点,广泛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挂图、印发宣传图册、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答题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全委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发展改革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实施。主动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进展情况,认真撰写述法报告,并参加州级组织的述法活动,积极推动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每年按时向州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总把关、法规处具体协调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立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服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工作协同运转有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及时分解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压实各科室责任。在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项目资金审批等关键领域厉行法治,严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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