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和《迪庆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作决定机制,结合州属企业实际,制定出台《迪庆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和《迪庆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出台背景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是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其在推动州属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州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结合州属企业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
3.《云南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云国资分配〔2019〕210号)
4.《云南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国资分配〔2023〕94号)。
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七个部分,总则、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程序、企业内部分配管理、工资总额监督检查、附则。一是明确了工资总额管理的原则;二是明确了对工资总额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模式;三是体现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决定机制;四是明确了工资总额管理的具体程序;五是要求企业完善内部分配管理,引导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六是加强工资总额管理的监督检查。
《细则》共六条,主要是为了增强《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将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与企业工资总额的匹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