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迅速、有序、妥善地处理在我局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州科技局及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下列突发事件负有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处理的责任:
(一)突发火灾事故;
(二)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
(三)突发伤亡事故;
(四)突发触电事故;
(五)突发恐怖分子制爆事故;
(六)突发疫病传染事故;
(七)突发群体性事件;
第三条:州科技局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州科技局及下属单位和各有关科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各自承担应急管理职责。
第五条:州科技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
㈠指挥组:科技局科协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组。
总指挥: 余春桥 (科技局党组书记)
副总指挥: 尹志军 (科技局副局长)
石海春 (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 徐 艳 (办公室主任)
邵 丹 (农社科科长)
陈学礼 (生物所所长)
和增宏 (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罗懿康 (企技科科长)
都 吉 (工会主席)
永 宗 (情报所负责人)
次里区品 (驾驶员)
职责:领导全局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事故调查、抚恤等善后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州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㈡指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尹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好应急处理情况的上呈下达工作;做好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及时向局指挥组报告工作情况,突发事件处理完后,写出书面报告,统一发布新闻公报等。
㈢现场指挥:由党组书记或书记指定的副局长担任。
成员:局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对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及社会治安;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上级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积极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办法: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报告局办公室。
(2)局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局应急处理指挥组领导报告。
(3)局办公室根据局应急处理指挥组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4)现场指挥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工作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5)如果事态严重,现场指挥应采取果断措施,向州政府请求援助。
(6)办公室收集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
第八条:奖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等级,按国家有关标准界定。
第十条:本预案由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迪庆州科技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