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维护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单位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的消防法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单位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局长、副局长及各科、所负责人组成。
总 指 挥: 余春桥 (党组书记)
副总指挥: 尹志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海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徐 艳 (办公室主任)
邵 丹 (农社科科长)
陈学礼 (生物所所长)
和增宏 (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罗懿康 (企技科科长)
都 吉 (工会主席)
永 宗 (情报所负责人)
次里区品 (驾驶员)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单位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六、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七、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八、附则
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迪庆州科技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