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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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538231/202400326
文  号
来 源
州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4-11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09:05     浏览次数: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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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香格里拉产业园区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按照人民政府领导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安委会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坚决抓好贯彻落实,20246201220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411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国家15条硬措施、省69项和我州79项具体举措,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全力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及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3.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和我州79体举措落实情况评估。

(州安委办牵头,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党委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县(市)党委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认真落实《迪庆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时出台子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有效跟踪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2024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州安委办牵头,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5.组织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等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组织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州应急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国防科工)、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州应急管理局、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8.加大《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9.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各级政府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

10.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同志。加强各级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

11.安委会其他负责同志。推动分管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1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巡查专业力量建设,严密组织年度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考核权威性。(州安委办牵头)

13.发挥安委办职责作用。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州安委办牵头)

14.各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细化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五、着力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15.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做到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1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2024年底前,中央、省属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17.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每年挂牌督办、曝光处理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30项;贯彻落实云南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州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8.强化矿山安全监管。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八条硬措施,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分工负责)

19.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消防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夯实消防本质安全基础。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州消安委办牵头,州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燃气管道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2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围绕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22.强化道路、铁路、民航交通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铁路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上跨下穿公铁水并行防护设施的安设维护管理,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航空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对安全基础薄弱航空公司重点管控,严格载人载客类小型航空器和直升机安全运行监管,提升通用航空安全管理水平(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23.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铁路、民航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等分工负责)

24.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客运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旅游客运船舶监管,严防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船舶适航条件。压实乡镇政府责任,强化乡镇自用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防非法营运。加强渔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提高渔业船舶船员持证率。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鼓励陈旧老化和达不到安全作业标准的渔船退出生产。持续深入开展商渔共治工作,强化水上安全联合宣教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责任分工负责)

25.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国防科工)负责)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三类场所”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26.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7.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穿透力。落实州委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的要求,发挥主要负责同志“头雁”作用,持续向基层末梢发力。推广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强化级专业执法力量、加强县执法队伍建设,推行异地交叉执法、探索实施远程非现场执法。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建立典型事故提级调查有关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州安委办牵头,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对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督导检查和动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专项检查督导。对冶金和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工贸企业开展线上巡查预警和线下专项检查帮扶。(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聘用工作,建强州、(市)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年底前,州、县(市)两级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抓住国家政策机遇,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推进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州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务局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30.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严格落实《云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持续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强化有关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全面组织培训机构复核工作,巩固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成果,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和存在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培训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考试制度,进一步推进运用真实设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强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1.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在州、县(市)电视媒体等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工作。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广电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总工会、共青团迪庆州委等分工负责)

32.全面加强事故灾害信息报告工作。加大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告要求的宣传贯彻力度,监督指导企业切实落实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进一步理顺事故信息共享和报告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环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落实电话报告后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不能以电话报告代替书面信息的要求。将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对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及时提醒、约谈、通报。对未按要求报告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规定执行到位。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附件:迪庆州人民政府领导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迪庆州人民政府领导2024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政府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1

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和检查推动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难点问题。

张卫东

安委办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

督促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周剑斌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广播电视局

相关职能部门

3

督促实施教育体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余桂芬

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

相关职能部门

4

加强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实施能源电力、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廖文才

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

相关职能部门

5

督促实施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文物、林草、烟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徐光德

州农业农村、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烟草

相关职能部门

6

督促实施工信、科技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

相关职能部门

7

督促实施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包宇栋

公安

相关职能部门

8

督促实施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

相关职能部门

9

加大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研究、政务督查等支持保障力度。

庄小平

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府督查室

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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