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华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规之下,如何更规范发展我州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
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关心的“课后延时”问题,一直将课后服务作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接送难问题、有效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三县市和各义务教育学校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2021年,印发了《迪庆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迪教体发〔2021〕176号)《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我局立即转发,并要求辖区内学校对照“五个严禁”,认真开展自查。
二、切实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2022年10月8日,州财政局、州教体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州属公办中小学按照每生每年15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补助。同样,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中,德钦县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课后服务费用,一律按照每生每学期200元的标准,除省级奖补外,剩余的全部由县级财政兜底。其他两县由于财政困难,暂未有财政保障,但均明确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工作。
三、强化经费监管
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有明确的使用细则,分别为;
(一)优先补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优先用于对完成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体育锻炼和作业辅导的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其中: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管理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助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人均补助: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不得重复发放补助。补助经费不得向未承担课后服务任务的教职工发放,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
(二)适当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电、公用、耗材等支出,优先统筹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不足部分可适当统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开支。
(三)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四、第三方机构监管
我州并未有专业的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主要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且较为集中在城区。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巩固好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厉打击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重点关注责令改正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培训机构问题频发、履责不到位的县市将进行严厉通报,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厘清权责、健全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力度。依法依规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畅通审批“入口”,进一步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证照,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联合有关部门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培训广告管控,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
(三)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完善校外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全面掌握预收费培训机构数量、班级学生数量、收费金额、银行账户和消课情况,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加强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监督检查、违法查处机制,推进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行业主管、行政执法等环节有序衔接,对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反弹,为创建我州校外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氛围不懈努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五、新规下我州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课后服务范围有所扩大
我州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所,提供寄宿服务的学校占多数,有36所,走读制学校课后服务基本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衔接。但大部分寄宿制学校将晚自习纳入了课后服务,扩大了服务范围。
整改措施:对课后服务范围做再要求再明确。要求全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决纠正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的情况,并计划开学综合督导时进行“回头看”工作。
(二)县级财政投入力度不足
目前,我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暂未向学生收取费用,而我州县级地方财政较为紧张,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且我州学生大多为农村家庭子女,投入还不能满足学校课后服务发展。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县级财政资金情况,指导县级适当加大投入力度。二是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汇报对接,争取得到更大的资金支持。
(三)制度还不够健全
目前我州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并未引入第三方机构,均由各校统筹有特长的教师负责开展。故而未建立对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和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
整改措施:我们正在研究建立健全审核机制,计划在年内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遴选审核机制和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核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