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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①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②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③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④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⑤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⑥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⑦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⑧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⑨负责管理地质勘察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察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察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察、重大地质矿产勘察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⑩负责落实综合防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⑪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⑫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⑬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⑭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⑮统一领导和管理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⑯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承上启下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使命任务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能职责,在州委州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以实干笃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迪庆实践中彰显自然资源担当、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一是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衔接省级规划,完成《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征求和州级审查。二是“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数据质检,可以正式启用。三是共受理16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省级项目2件,州级项目14件),总面积达288.1442公顷。已完成政府转办36个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承诺意见(其中单独选址27个、批次用地7个、成片开发方案2个),总面积2815.4163公顷。四是积极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1年度 6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已完成县(市)级评审并全部通过,同步完成系统录入。2022年度8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一是2022年共挂钩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7个,涉及建设用地面积323.57公顷,补充耕地面积45.11公顷,其中水田规模13.24公顷,补充粮食产能32.4482万公斤。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印发了《迪庆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迪自然资规〔2022〕17号),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红线。下发了《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迪自然资规〔2022〕24号),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编制了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切实加强对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控。三是针对耕地保护督察及“挂账”未完成整改206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形成可量化、可督办、可落实的整改销号台账。四是3个2020年增减挂钩跨省调剂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省级验收。同时,2020年度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的补充耕地项目虚增耕地及水田问题整改工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完成整改。
(三)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认真梳理并上报了我州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建议表和迪庆州第一批拟纳入202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单独选址重大项目清单,共计5个项目。二是梳理出2022年重点项目85个。全年共审核上报农用地征收及转用报件13宗,总面积121.344公顷,已批复11宗,面积48.1269公顷;完成4宗临时用地报批,总面积41.8833公顷。三是全面完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1月2日下发《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迪政发〔2022〕84号),已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实施。
(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营商环境优化改善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在年内清零。全州共排查梳理出44个问题小区,涉及1937户,截至2022年底已全部完成化解,共计办证1160余本。二是持续推进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迪庆州新建商品房首次“交房即交证”颁证工作于10月20日完成,切实提升了全州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截至2022年底,全州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8757件,其中一般登记业务平均办理时长为0.4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平均办理时长为0.04个工作日。全州各县(市)均实现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共计90余件。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市场管理持续强化。一是完成了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收尾工作,主要数据于5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布。迪庆州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总图斑共计8322个,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的成果已于12月份下发各地使用。二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共开展勘测定界报告审核21份,均完成州级备案。完成迪庆州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并开展不动产权籍审核900余份。三是保障DQCORS系统运维,实现测绘成果服务水平提升。2022年DQCORS共有用户145个,系统总体运行稳定。
(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推进。一是完成全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59宗,总面积182.5627公顷(2738.4405亩)。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简政放权,强化我州土地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地)审批流程。6月5日下发《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地)审批权的通知》(迪政发〔2022〕41号)文件,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地)审批权下放至各县(市)。三是精准把脉、分类施策,全力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2年全州批而未供土地基数为7100亩,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本年度处置任务量为年初基数的25%,合计1775亩,2022年度已完成处置986亩,处置率13.93%;全州闲置土地基数为620.48亩,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本年度处置任务量为年初基数的30%,合计186.144亩,2022年度已完成处置360亩,处置率达58.18%。
(七)加强督察执法,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迪庆州2021年度共判定违法图斑838个,占耕面积1330.49亩。截至目前,已在系统内填报整改图斑131宗,完成整改违法图斑占耕面积608.53亩,违法占耕比例从26.04%下降至10.53%。二是深入推进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迪庆州2021年共标记涉矿图斑40个,均经州级审核反复修改后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三是全年矿山“打非治违”行动全州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开采问题线索3个,其中移送公安局1起,完成整改1起,正在整改1起。四是根据省级“五项机制”要求,我局及时报请州政府印发了迪庆州《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并严格落实。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持续推进。一是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拟修复面积共计172.2857公顷,已完成建设,并通过县(市)级、州级验收及省级核验。二是计划建设27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完成建设26个,完成投资16629.78万元。三是抓常态化地灾防治。常态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累计派出专家组或工作组637组次,2035人次;排查隐患点1772个,处置隐患点27个,新增隐患点7处。发放宣传画(手册)1280份,给监测人员配备监测用品共计580余套。已完成72个监测预警点建设,安装、上线设备306套。四是抓项目重点防治。德钦县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下达经费13839.62万元。11个子项目勘察设计全部通过审查,9个项目已进场施工,2个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新增4个子项目施工图均获批,完成建设1个。
(九)加强管控整治,矿产资源管理不断规范。一是我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县(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于2022年10月19日通过州级组织的专家审查会。二是联合七部门下发《迪庆州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工作方案逐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全年共组织开展二批次矿业权依法审批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共提交10个矿业权相关登记审批业务(包括5个探矿权延续(缩减面积)登记手续、1个探矿权保留、1个探矿权划定矿区范围(探转采)及3个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按规定已完成探矿权项目报州政府备案、采矿权项目报州政府审批的各项工作。四是在2021年过期矿业权清理基础上,已按期完成过期矿业权清理,目前正在对完成公告注销的19家探矿权、3家采矿权办理登记销号。
(十)理念方法创新,推动自然资源局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二是推动无纸化高效办公;三是完善“三会”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完善保密管理登记;五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办理职责。依据各科室职能职责,将政务信息公开权限下放至各科室,提高局政务信息公开频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求,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十一)突出政治引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立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集中培训和廉政红色基地教学等方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为主线,把党的十九大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决策部署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持续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推进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做好综治维稳和疫情防控,注重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带队伍,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权益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综合性文稿 起草、信息、督促检查、宣传;负责党风廉政、党建、综治 维稳、安全生产、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承担组织人事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 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和 自然资源督查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 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指导督促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 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执法 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根据授权,承担对 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业信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州、全面深化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 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 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 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 台,管理登记资料。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 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 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 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 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 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州级地理信息成 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 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 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州级 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定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州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 理基础测绘、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 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四)国土空间规划科。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 合一 ”工作。组织编制州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 监督实施,指导州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 制,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 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草案、规范和 政策。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指导有关专项城乡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起草或拟订我州城乡发展战略及城镇规划、城市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跨行政区城镇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总体规划纲要及城镇各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送审管理, 提出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组织评审各类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方案,发出有关评审文件,审查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申请并提出意见,参与建设项目的规划会审工作,参加建设工程和小区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和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 审核各项市政和管线工程等规划申报;承担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及监督实施。承担迪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五)行政审批科。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 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 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 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地方国土空间 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 施规划审批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 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 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 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 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 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 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 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 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 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六)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起草,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 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 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和州级财政出资地质 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 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七)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 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 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八)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 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 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 关管理工作。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 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 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履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州分流3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州分流人员3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35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4.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4.71万元,增长75.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4.41万元,增长75.61%;主要原因分析是相比上年2022年度农林水支出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支出中自然资源及规划管理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税务局返还代收代征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39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75万元,占总支出的37.26%;项目支出2,129.37万元,占总支出的62.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3.23万元,增长6.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88万元,增长9.04%;项目支出增加108.34万元,增长5.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支出中自然资源及规划管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4.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9.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69元,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9.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支出98.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60万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943.00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0万元;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0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14.58万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9.92万元;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13.10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3.31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7.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3.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214.99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上年相比增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及自然资源海洋支出中自然资源及规划管理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办公电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服务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0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7%。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及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一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其二工作任务较重,出差下乡批次增加,车辆燃油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2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0万元,下降2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32.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相比上年2022年车辆维修费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标准较原来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迪庆州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和修复、测绘地理信息等管理工作的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9万元,减少1.02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896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89.27万元,892.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192.81万元,无形资产590.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9.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6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