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宗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民宗委2019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机构设置情况: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经济科、示范创建办、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策法规科等七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州民族宗教委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相知相亲、交往交流交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涉藏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族宗教委工作总体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把握重点,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将《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保持迪庆在全国涉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地位,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促进迪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七进”活动为抓手,全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继续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按照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要求,做好新一轮“十百千万工程”(2019—2021年)三年行动计划的申报工作,抓点带面推进示范区建设。认真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协调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强化督查,规范管理,管好用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
2.立足大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19年,要继续把维护涉藏地区民族团结宗教有序作为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迪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影响民族宗教问题的形势研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充分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做好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在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中的特殊作用。要抓好我州民族法制建设,强化全州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州等法治建设。要严密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分裂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州进行渗透分裂破坏活动,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营造良好的氛围。
3.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宗教领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涉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谋划好加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宗教工作规范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修订《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后续相关工作,做好《迪庆州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中“迪庆精神”进寺院活动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不断促进法律知识进寺院。围绕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妥善处置“护法神”供废矛盾问题。对未经审批建设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进行排查整治。积极防范境外基督教、天主教渗透,加强对私设聚会点的管理,逐个甄别,制定规范管理办法和专项整治方案,维护我州宗教领域和谐。加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要遵照宗教仪轨,规范报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继续督促推进松赞林寺崩主活佛、云登寺向活佛和东竹林寺扎唐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指导推进寿国寺明觉活佛转世工作。
4.结合实际,推动各项民族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七五”普法工作,让系列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寺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配合省民族宗教委认真组织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好2019年9月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月和9月12日第十届民族团结节活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古籍、文物、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十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落实好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和民族旅游文化精品项目。继续全面推进迪庆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受益。要全力组织和保障全州各少数民族过好本民族的节庆活动。
5.统一思想,着力加强民族宗教系统自身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创新。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接受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真抓实干破解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化。保持反“四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体现在工作始终和方方面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形成管理体制制度化。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则及制度,在民族宗教部门形成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的机制。加强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四是要推进扶贫工作精细化。围绕迪庆“三区三州”脱贫工作,继续扎实抓好挂钩点脱贫攻坚工作,因村因户施策,精准确认对象,找准产业扶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作风建设与脱贫攻坚双促进,要加强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确保挂钩联系点如期脱贫出列。五是要全力加强保密工作长效化。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六是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考评工作机制规范化。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落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考评责任制,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奖惩机制,要善于总结和宣传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点、突破点和闪光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的收集采编及上报工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活力不减、亮点频现。继续保持民族宗教部门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行政工勒编制4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57.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2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29.25万元,上年结转157.5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9.25万元(本级财力729.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29.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25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3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91.25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1.2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50.02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409.31万元、奖金万元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5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05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1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84万元(办公经费26.82万元、 办公取暖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
项目支出138万元,其中:宗教事务活佛转世工作经费10万元;其他宗教界人士代表培训经费10万元;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15万元;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经费20万元;宗教事务工作经费10万元;宗教事务宣传教育经费30万元;民族事务费1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33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省对下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金额85万元,主要用于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经费补助50万元,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养经费,宗教修缮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25.5万元。其中:购置资产15.6万元(空调机1台1.2万元、家俱一批5.8万元、计算机7台4.2万元、复印机1台2.2万元、摄像设备一套2.2万元),服务采购9.9万元(车辆维修护、保险费及燃油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与 2018年决算数比较情况的说明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机关单位包干经费的20%即为3.38万元。但2019年“三公”经费为4.5万元,与上年相实际支出5.04万元比较减少0万.54元。较预算数增加的原因为:由于根据上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上年度已经严格对“三公”严格控制和压缩,但是部分特殊宗教维稳突发事宜还是存在一些不能控制的接待经费,因此暂估会存在超出预算的可能。
财政下达车辆运行维护费7.5万元。但2019年预计车辆运行维护费为9.9万元,与上年相实际支出11.61万元比较减少1.71万元,其中:燃油费为6万元、车辆维修2.1万元、车辆保险1.8万元。较预算数增加的原因为:由于扶分力度加大,根据上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本年度还是存在下乡出差事宜较多,因此暂估会存在超出预算的可能。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公开说明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633.0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77.34万元(房屋228.41万元、其他48.93万元);车辆230.9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1.73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度州本级项目有10个,分别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项目、民族机动金、其他宗教界人士培养经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工作、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教职人员意外保险、保密工作、活佛转世工作、民族事务费、宗教事务费,针对不同的项目设置了相关的绩效考核目标,详见附表十二。
(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
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度省对下转移项目有1个,分别为:非贫困县省对下第一批民族专项资金85万,针对不同的项目设置了相关的绩效考核目标,详见附表十二。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表.xls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