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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6-02-06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06 10:03     浏览次数: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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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及其职能职责并入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及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事宜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科、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对口支援与区域协作科、帮扶科、农办秘书科、农办督促协调科、宣传与科教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2.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3.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4.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5.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6.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7.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9.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国家下达迪庆州土壤样点调查任务量3507个,完成进度100%。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7万亩,完成省级下达任务面积的245%。全力抓牢粮食生产,2025年粮食产量17.48万吨,同比增长1.53%,增幅排名全省第一。保障畜产品稳定供给备案生猪规模养殖场78个,超出最低保有量54个,年内新认定3家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产能调控成效显著。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落实好疫病监测、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牢防返贫监测帮扶底线,严格恪守“四个不摘”要求,持续畅通农户申报、部门预警、乡村走访排查等多元渠道,实现易返贫致贫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1218日,累计识别监测对象25529273人,消除风险19937002人,2025年新识别3191285人;产业、就业、金融等多类帮扶措施精准覆盖,全州未发生规模性返贫。就业与车间帮扶成果突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量达36748人,超额完成3.4万人的年度目标,完成率108.08%。乡村人才培育持续发力,全年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672人,培育县级乡村工匠157人(含州级10人),为乡村产业发展、技艺传承注入鲜活人才动力。

3.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5年,预计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1.11万吨;预计肉产量3.5万吨;预计水产产量1578吨,“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聚焦葡萄、中药材、特色畜禽、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9个,全州种植中药材面积达15.3万亩,同比增长13.67%;建设食用菌基地13个,推广食用菌种植面积达1.4万亩;全州优质葡萄种植基地面积1.06万亩。改造提升中甸牦牛种业基地1个,新建2个藏鸡、尼西鸡养殖基地。持续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新认证农产品34个。20个企业品牌新入选省级“绿色云品”品牌目录。

4.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把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一切围绕农民增收作为鲜明工作导向,认真开展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答好“群众持续增收五问”。抓实产业就业促增收,落实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措施,兑付奖补资金2559万元。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全州19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2025年实现向成员分红的村(社区)95个,分红收益953.48万元。2025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0元、增幅7.8%,增幅排名全省第1位。

5.推动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不懈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全年共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网、护渔、暗查暗访等专项行动执法行动46次,累计规范放流各类鱼苗82.4253万尾,有效补充水生生物种群数量。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全面完成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地任务21131.17亩。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依托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巡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38个次,检查297次,出动执法人员745人次;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6期,累计培训9362人次,发放宣传3448份。

6.推进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成效明显,在2024年成功创建26个乡村振兴村、获省级奖补2420万元的基础上,2025年继续坚持“以点带面、整治提升”,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42亿元,以补齐乡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推进18个乡村振兴村建设和255个提升村整治。围绕“1+1+5”重点实施任务,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州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8.6%。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年累计清理农村垃圾2.47万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7233场次,村容村貌和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动态优化乡村建设项目库,全年实施建设任务82项,总投资13.57亿元。

7.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工作,指导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摸底涉及成员95273人,地块核实194616个,面积344462.1亩,完成28489户承包户的系统录入工作。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270个;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达1484家。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共发现问题246个,涉及资金3981.29万元,发现的246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13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21人。在职实有18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0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900189.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012569.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00000.0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863296.96元对比减少2763107.15元,减少4.13%,主要原因是2026年较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如2026年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配套经费以及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项目经费,加之2025年有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363512.2元,其中:本年收入62012569.62元,上年结转收入1350942.5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012569.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863296.96对比减少3499784.76元,减少5.23%主要原因2026年较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如2026年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配套经费以及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项目经费,加之2025年有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部门预算总支出65900189.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363512.2元,其中:基本支出60033569.62元,与上年58259514.48元对比减少1774055.14元,减少2.96%,主要原因2026年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及社保缴费相应变动;项目支出3329942.58元,与上年8476092.48元对比减少5146149.9元,减少60.71%,主要原因2026年较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如2026年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配套经费以及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项目经费,加之2025年有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8158.86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2.“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3.“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1213487.61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社会公益研究类项目支出。

4.“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52319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类项目支出。       

5.“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38463.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科学技术类项目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2217.19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24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8.“2080801”死亡抚恤120516.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一般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4111.16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75399.02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88648.77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408.48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体检费、工伤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含退休人员)。

13.“2130101”行政运行12392642.06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支出。

14.“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000.00元,主要用于上海驻迪挂职干部生活补助等。

15.“2130104”事业运行31651019.41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6.“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182865.52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支出。

17.“2130108”病虫害控制4000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

18.“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5018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农产品、畜产品、农药等例行监测项目支出。

19.“2130110”执法监管500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出。

20.“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000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1.“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846102.20元,主要用于迪庆州农业科技教育资金;农业农村局机关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经费。

22.“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24353.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项目支出。

23.“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84460.00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4.“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436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农产品协同监测项目经费。

25.“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支出。

26.“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692207.53元主要用于缴纳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我局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5035.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455.7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9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1560.00元,较上年412200.00减少10640.00元,下降2.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对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560.00元,较上年62200.00减少10640.00元,下降1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相关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与上年比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迪庆州2026年州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

金额:40000元

绩效目标:

1.完成高素质农民集中跟踪回访监测指导服务培训30人次以上。

2.完成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

3.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100条以上。

4.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设备保通率达100%。

5.培训人员合格率、信息发布质量(信息审核合规率)、培训任务完成时间、信息宣传报道推送频率、农民对强农惠农政策及农业技术知晓率、受训学员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培育对象跟踪服务机制健全、服务对象、培训对象满意度、项目成本控制率等指标要明显增强。

(二)项目名称:迪庆州农业农村事业及乡村振兴发展资金;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项目金额:600,000.00元;

绩效目标:

1.扛牢政治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守牢耕地“红线”。二是粮油生产再创新高。三是畜禽生产小幅下降。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二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稳步提升。三是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四是各项帮扶政策实现有力落实。五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3.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一是推进优质原料基地建设。二是延伸产业链条。三是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培育农业名特优新品牌。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

4.多措并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是做强产业促收入。二是抓实就业促增收。三是激发农村活力促增收。四是全面落实政策促收入。

5.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一是扎实推进种业振兴。二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三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6.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一是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二是涉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明显增长。四是排查盘活经营性资产项目。

7.学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一是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五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六是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8.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有序推进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二是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统筹推进全州农业农村领域深化改革工作。

9.防范农业安全风险,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一是全面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监管。二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四是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政策。

10.加强部门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三)项目名称: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文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40000元,全部申请州级财政支持资金。

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迪庆州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绩效管理,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宣传总结5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评方式。

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技术培训12期,培训1200人次;完成全州中小型沼气40个的安全生产检查;完成户用沼气兴废利旧示范点建设1个;完成全州范围内户用沼气摸排调查工作,建立我州户用沼气使用情况台账;完成重度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250亩;完成我州范围内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制定我州外来入侵植物清单;按要求完成国控点及农产品协同监测点采样任务;提交调研技术报告、指导性材料3份。

2.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宣传,通过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四)项目名称:2026年深化农村改革项目经费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

项目金额:40000元

绩效目标:

1.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3人及以上。

2.采集发展较好的两类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州级名录库5个及以上。

3.完成调研报告、政策指导、工作简10份及以上。

4.一年内完成项目100%。

5.确保州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为0,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平安迪庆建设作贡献。                                       6.服务农村土地延包业务指导业务人员满意度≥90%。

(五)项目名称:迪庆州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

批复文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迪财农〔2026〕6号

项目金额:40,000.00元

绩效目标:1.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如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事件时有发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仅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还能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迪庆农业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农民生产技术不断得到提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加快我州种(植)、养(殖)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推进绿色食品牌创建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容忽视的一个大方向,唯有做大做强品牌建设方能适应消费转型升级,并最终达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的目的。围绕“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目标,用绿色食品产业实现传统农业的“涅槃”。做好品牌产业的首要点、根本点、立足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而绿色优质农产品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绿色优质农产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实施严格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加上认证后的有效监管,较好地实现了上市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保证了生产的规范化和产品的安全性。同时,获证产品的经济效益比普通产品明显增加。由此可见,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并做好证后监管对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促进迪庆州农民增收,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力加强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是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生态经济的需要,对促进迪庆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加强品牌认证。一是扶持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二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四是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五是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严厉打击禁用、限用投入品使用行为,推广低毒低残留投入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从源头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农户)建立生产档案,记录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等关键信息,明确其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常态化巡查、指导和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面向生产主体开展投入品安全使用、标准化生产等培训;向农产品生产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5.完成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12个。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

6.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申报,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

 

(六)项目名称:迪庆州2026年州本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经费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

项目金额:40000元

绩效目标:

1.完成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次数4以上。每季度完成1次全州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确保本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平安农机”良好环境。

2.完成农机安全形势分析4次以上。每季度完成1次全州农机安全形势分析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红线理念,促进农机安全发展。

3.农机安全受益人数达400人以上。通过对农机手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4.农机手满意度达95%以上。

 

(七)项目名称:2026年迪庆州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建设项目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

项目金额:200000.00元

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农户的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各项技术的应用。

1.数量指标:完成示范区500亩。

2.数量指标:完成示范区绿色防控覆盖率4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

3.数量指标:完成项目区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

4.经济指标:完成亩节本增效5%以上,示范点亩均减药比上年减2%以上;

5.满意度目标:受益对象、培训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八)项目名称: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

项目金额:40000.00元

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一是政策宣传覆盖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如新媒体平台、乡村宣传栏、政策宣传会等,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覆盖三县80%以上乡镇与70%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全州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6000份;二是业务培训开展次数:针对补贴工作流程、机具核验要点、信息化系统操作等内容,组织县乡两级农机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人数达到3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一是宣传资料准确性,宣传资料内容符合国家及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政策解读准确无误,审核通过率达到100%;二是培训效果达标率,培训结束后,通过理论测试、实操考核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工作人员对补贴政策要点、业务流程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实际操作准确率达到80%以上;三是审核合规性,补贴申请审核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与流程执行,审核合规率达到100%,杜绝违规审核情况发生。

3.时效指标:一是宣传工作及时性,在补贴政策发布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资料制作与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启动工作;二是审核周期,每份补贴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平均审核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特殊复杂情况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成本指标:经费控制,业务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各项费用支出明细清晰,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广泛应用,实现全州主要农作物亩均生产成本降低30%以上,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指标:农业机械化率提升,推动全州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在本年度末达到50%以上,加大力度对新型丘陵农机装备的推广与应用。

7.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补贴对象意见,确保补贴对象对补贴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及时处理反馈问题,持续改进工作。

(九)项目名称: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6号

项目金额:40000.00元

绩效目标:

1.投入38400.00元,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地督促、检查、指导竣工验收、初设实地查看、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达到农业农村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目标要求。

2.投入1600.00元,支持项目资料打印及归档资料制作,达到《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十)项目名称:保供给保安全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人畜共患病防控项目资金;

批复文件:迪财农2026年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项目金额:200000元;

绩效目标:1.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达≥80人次以上;2.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90%;3.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4.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5.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6.受益群众满意度达≥85%。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农业行政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业行政事务: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5)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6)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9)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原报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9281.94元,与上年1,072,139.94元对比增加97142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涉农核查、基层调研等履职任务量扩大,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活动支出相应增长,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3115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7046.44元,减少71.22%,主要原因是根据2026年工作计划,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审计费、档案整理费、农机作业服务费、宅基地土地延包方面业务宣传、畜牧业饲草推广等费用。2025年纳入预算的纳帕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费450000.00元;“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200000.00元;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费438000.00元;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二期)专项经费450000.00元等项目2026年暂未列入预算。故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迪庆州农业农村部门资产总额34407388.7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691.32元,固定资产2986904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10652.5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7266.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0105.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4785756.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1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农业农村事业及乡村振兴发展资金

二、立项依据

1.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

2.州委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稿)》。

3.《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办发〔2022〕33号)。

4.《迪庆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迪办发〔2022〕23号)。

5.关于印发《迪庆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迪乡振发〔2022〕37号)。

6.《关于抽调人员参加 2023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工作的通知》(迪巩固振兴组办〔2023〕48 号)。

7.《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迪庆州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巩固振兴组〔2023〕9号)。

8.《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迪农发〔2024〕144 号)。

9.《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参加 2023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培训的通知》。

10.《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13号)。

11.《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和工作推进具体措施的通知》(迪农领〔2024〕9号)。

12.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方案(迪农办〔2024〕2号)。

13.迪庆州乡村振兴实绩考评整改方案(迪农办〔2025〕1号)。

14.关于印发《迪庆州2024年度县(市)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考评情况》的通知(迪农办〔2025〕15号)。

15.《迪庆州2025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工作方案》(迪农办〔2025〕20号)。

16.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迪农领〔2025〕5号)。

17.关于印发《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迪农领发〔2025〕2号)。

18.迪庆州 2025 年度省级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省对州)。

19.迪庆州 2025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州对县)。

20.迪庆州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

21.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2.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修订)》的通知(迪农发〔2024〕77号)。

23.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24.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25.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26.《关于印发迪庆州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的通知》(迪农领〔2025〕3号)。

27.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行业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28.关于转发《云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9.《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和工作推进具体措施的通知》(迪农领〔2024〕9号)。

30.《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农计财发〔2024〕23号)。

31.《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实施方案》。

3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3.《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

34.《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财农〔2022〕11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创新为动力,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区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扛牢政治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守牢耕地“红线”。二是粮油生产再创新高。三是畜禽生产小幅下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二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稳步提升。三是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四是各项帮扶政策实现有力落实。五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三)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推进优质原料基地建设。二是延伸产业链条。三是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培育农业名特优新品牌。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

(四)多措并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做强产业促收入。二是抓实就业促增收。三是激发农村活力促增收。四是全面落实政策促收入。

(五)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一是扎实推进种业振兴。二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三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六)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二是涉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明显增长。四是排查盘活经营性资产项目。

(七)学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是推进绿色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五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六是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八)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有序推进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二是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统筹推进全州农业农村领域深化改革工作。

(九)防范农业安全风险,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监管。二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四是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政策。   

(十)加强部门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项目测算600000.00元,财政实际安排部门预算支出资金6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整体支出进度:3月不低于25%;6月不低于50%;9月不低于75%;11月不低于90%;12月全部支出完毕。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把握新时代农业发展新机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盛、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五五”规划相连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农业农村要素支撑,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增强乡村发展新动能,逐步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附件4-2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2026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6年州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章“人才支撑”从健全乡村人才体制机制、分类培育农村人才、促进农业人才流动机制、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个方面对乡村人才振兴进行了法律方面的明确规定。

3.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农人发〔20219号)

4.《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迪庆州 “ 三农 ” 领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农领〔2024〕4 号) ——2024 年迪庆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5.迪庆州乡村振兴局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迪乡振发〔2023〕57号)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

7.《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45号

8.《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云播202433号

9.《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

10.《云南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11.《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20〕19号)。

12.《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注“香格里拉三农”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迪办发电〔2019〕1号)

13.《关于印发〈云南“三农通”涉农实用信息服务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云农办发〔2014〕2号)

14.《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云农办办〔2018〕361号)

15.《迪庆州财政局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行〔2021〕26号)

16.《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22137号)

17.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1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

19.《中央农广校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通知》(农播〔2025〕40号)

20.云南省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社〔2025〕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迪庆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于州农业农村局,属独立预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州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教育和农民转移就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三农”宣传、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处置、数字农业应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培训,承担全州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技术和双创培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农村远程教育;配合做好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乡村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农业统计等培训工作;“三农”信息服务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提升乡村人才培训,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拓宽农民培训渠道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农村青年创造创新活力、吸引农村青年在农村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凸显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高素质农民是我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现代农业发展有坚实基础;才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确保乡村振兴建设有重要依靠;才能有效带动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开发,促进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广大农民持续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是全州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时宣传和报道我州农业农村工作进展情况,提高“三农”工作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信息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民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总之,2026年是信息化、数字化引领我州农业农村全方位变革的关键期、是数字赋能农业产业转型和乡村治理全面提升的“破冰”期。必须顺应新时期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新机遇、新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州市的经验做法,抓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抢占数字经济制高点,让我州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红利。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要建设任务

1.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本级农民教育技能培训项目任务,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任务

2.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摸底调查和申报省级田间学校工作。

3.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服务能力,建成先进适用、稳定可靠、贴近农民、进村入户的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应用与服务体系

4.充分打造农民培训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全方位、多功能开展农民培训。

5.积极开展信息员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信息采集、发布等基本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民信息素质显著提高。

6.全面完成农业农村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和特色做法、典型亮点,多角度、多层次、高质量、全方位展示迪庆农业农村形象。

(二)预计完成数量指标

1.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集中跟踪回访监测指导服务30人次以上

2.完成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次以上。

3.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200条以上。

4.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

5.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资金预算安排4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支出

1.租赁费1.80万元。用于支付2026年度线上培训视频会议系统中国移动专用通信网络及设备租赁费用共计18000元整。

2.差旅费2.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农民田间学校指导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培训、调研;开展信息化调研,新闻采编,信息化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住勤补助和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城市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1.1月—3月,根据各县培训要求及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要求,选择培训内容和实施地点。

2.4月—10月,开展一期高素质农民培育集中跟踪回访监测指导服务培训完成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建设

3.1月—12月,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报道完成各类远程视频会议培训、多媒体会议40次以上,设备保通率达100%,完成信息化专用设备的升级及维保任务

4.12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促进学员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增长见识,开阔眼界。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拓宽了视野,给学员带来了全新体验,实地学习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让学员们得到前所未有的视听效果,学员们充分利用培训平台,相互交流探索产业发展方向和前景,相互之间形成资源共享。

(二)提高生产销售水平。学员们通过授课教师在销售渠道开拓、品牌塑造等培训内容知识引导帮助下,逐步认识到销售技巧的重要性,有的学员经过学习后,对产品进行重新改良包装后,增加了不少的经济效益。

(三)增强学员务农信心。通过“三农”问题、现代农业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体验式的农耕文化、社会责任等培训,把握了宏观形势。培训中还融入支农惠农政策、农业项目申报、合作社法规、财务管理、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认定、农业金融等内容,提升了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培训,建立了对农产品生鲜电商、渠道建立、品牌塑造等问题的深层次认识。让学员对从事农业充满了希望。

(四)经过省、州、县(市)各级农业部门举办信息员培训班等形式,扩大队伍,逐步在全州建立一支专业技术和分析应用相结合、精干高效、干事创业的农业信息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组织,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报送有价值的宣传信息。

(五)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逐年实施,引进信息化工作理念、程序、方法和工具,更快更好更准确地向农户和经销商提供商品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挖掘资金、市场、技术和服务方面的潜力,服务广大农民,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附件4-3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

二、立项依据

迪财预〔2025143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本级2026-2028支出规划和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迪庆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每季度开展1次全州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年检查率100%

2开展全州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我州农村能源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1)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做好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确保完成2026年受污染耕地措施100%落地,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并对其中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相关目标任务。

2)开展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完成省控点30个农产品协同监测点农产品采样、制样、送检工作。

3)进行重度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建设,治理面积250亩,其中香格里拉市150亩、德钦县50亩、维西县50亩,针对修复治理地块提供物化补助,为农户进行技术咨询服务。

4)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修复治理技术措施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3.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

1)在我州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为以后入侵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做好农业外来生物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农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农村厕所革命)督导调研、技术服务指导、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年内开展实地暗访工作2次以上,撰写高质量工作调研报告一篇以上。

5.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点时间重点环节监管工作,确保全州农作物秸秆中和利用率稳步提升。

6.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进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宣传、咨询和推广,开展科技培训4期。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体系建设,对全州三县(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开展调查,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规范秸秆、畜禽粪污等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膜回收宣传教育,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化利用。

7.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兴废利旧1个示范点建设工作:

利用示范点建设,提高农户户用沼气池安全处置的责任意识,推动农村户用沼气池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利用,为守住绿水青山,节约农村能源发挥积极作用。

8.开展4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每季度开展一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让群众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9.开展4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培训;

每季度开展一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及农膜回收处理宣传教育工作。

10.开展4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每季度开展一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树立秸秆回收利用意识,做好秸秆禁烧、秸秆五化利用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3)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4)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治工作;

5)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6)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7)开展4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8)开展4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培训;

9)开展4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10)开展建设受污染耕地250亩修复治理试点工作;

11)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兴废利旧1个示范点建设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总投资40000元,全部申请州级财政支持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实施内容

资金用途

投入资金

投资年限

合计资金

1

 

开展全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开展国控点采样、制样、送样工作,进行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督导指导

在我州范围内调查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分布情况,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主要对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厕所革命)开展情况调查、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调研、技术指导、继续教育学习。

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全州范围内户用沼气摸排调查工作。

差旅费

25000元

2026年

25000元

专用材料费

25000元

2026年

15000元

合计

4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工作安排:2026年预算批复后,根据批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安排科技培训2026季度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各一期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20262月202611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出差下乡,完成国控点及农产品协同监测点农产品采样、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户用沼气摸排等各项工作

2.资金使用方面:2026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3月底完成预算的25%,4月底完成预算的35%,5月底完成预算的50%,6月底完成预算的60%,7月底完成预算的67%,8月底完成预算的75%,9月底完成预算的80%,10月底完成预算的90%,11月底完成预算的100%。严格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迪庆州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绩效管理,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宣传总结5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评方式。

1.产出数量指标:

完成技术培训12期,培训1200人次;

完成全州中小型沼气40个的安全生产检查;

完成户用沼气兴废利旧示范点建设1个;

完成全州范围内户用沼气摸排调查工作,建立我州户用沼气使用情况台账;

完成重度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250亩;

完成我州范围内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制定我州外来入侵植物清单;

按要求完成国控点及农产品协同监测点采样任务;

提交调研技术报告、指导性材料3份。

2.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

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

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宣传,通过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附件4-4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2024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批复的通知》(云农办通〔2024〕12号);

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云农经〔2025〕3号);

3.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4.《2026年深化农村改革项目经费实施方案》;

5.《2026年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7.迪庆州财政局等五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8.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关于征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监管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10.《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关于做好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2.《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内控制度》;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14.《迪庆州2026年深化农村改革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

15.《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迪财行〔2021〕26号);

16.《迪庆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迪政办发〔2022〕137号);

17.《迪庆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州级公务用车申请租赁相关工作的通知》(迪公车办发〔2023〕32号);

18.《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统筹协调 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云农办通﹝2020﹞3号);

19.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实现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年度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改革等取得阶段性进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指导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股权管理台账,指导基层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及继承六项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破解村级集体经济活力不强、村级管理规范化建设不够等突出问题,切实提供乡村振兴战略坚强组织保证,紧紧围绕集体经济任务目标,扎实开展政策措施和服务指导,助推村集体经济实体化运行,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剖析我州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就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盘活利用资源资产资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开展培训指导。

(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总结香格里拉市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纠纷调处,加强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行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州纠纷动态,督促各县(市)做好2026年度土地纠纷仲裁考评工作。对各县(市)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方面开展政策培训。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机制。参与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确保国家18.00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开展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指导工作。

(四)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为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好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培训、加强家庭农场培育、农场主培训、名录管理工作。

(五)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主体认可度高的辅导员予以表扬(颁发证书等方式),选聘辅导员3人以上(选聘工作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相关流程开展,经费主要是相关工作人员下乡指导、调研工作差旅费)。

(六)完成全州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的调查统计布置工作。认真组织2026年度农经管理统计年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农经统计任务;完成对年度农经统计数据资料的印制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项目预算资金相关管理办法

《迪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迪庆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内控制度》等。

(二)资金支持环节及标准

项目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概算如下:

1.深化农村改革调研、指导、下乡工作人员差旅费,约5批次(集体“三资”约2次,土地延包约1次,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约1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约1次),每次预算0.5万元,预算资金2.5万元;  

2.验收、调研所需租车费用,约2批次,每次预算0.25万元,预算资金0.5万元。

3.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主体认可度高的辅导员予以表扬,表扬以颁发证书等方式,以及其他宣传资料费,印刷费1万元。

以上3项共计项目补贴资金合计4万元整。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6年1—12月,总结香格里拉市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经验,谋划德钦县第二轮土地承包相关工作。

2.2026年12月以前完成各级考察、调研、督导、选聘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指导香格里拉市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为开展德钦县第二轮土地延包奠定基础。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审慎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配套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建立健全省、州、县市三级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应用。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落实落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成果为基础,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制度,加强集体资产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考虑集体长远发展,也防止成员权益受损,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享改革成果。县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签署规范的出租(转包)、入股合同,做好合同备案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权益。

 

 

 

 

 

 

 

附件4-5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2026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 

二、立项依据

在国家实力不断壮大的今天,现代化已不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农机的安全使用作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对于农机安全的监管是至关重要的。随着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减轻人力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方面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提高年度收入水平,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辅助手段之一。随着农村地区农业机械保有量增加,农机安全使用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机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全生产,保证农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该项工作,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健全完善措施,强推进“一岗双责”,强化农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县(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发挥县(市)农机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农机合作社的作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2.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将农机安全生产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强对各辖区机化机构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安排部署好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安全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辖区农业机械安全检查

3.强化督查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跟踪落实与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指标落实和进展情况,实行季度分析、半年考评、年度考核,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1.突出专题宣传教育

1)突出农机安全政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宣传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宣传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行业“打非治违”、农机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内容与措施,大造声势,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法律政策与措施的知晓率与震慑力。

2)突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突出重要时期。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教育农机手做到不违法载人,不无牌行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不违反操作规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不驾驶操作带病农业机械,不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农业机械,增强农机手的农机事故防范意识。

2.结合主题宣传教育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咨询日活动,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乡村、进学校,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2)结合“平安农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的宣传阵地,深入乡镇、村,农村学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3)结合农机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农村学校、农机经销企业、农机合作组织等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

4)结合三年行动。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督促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机构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农机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强化农机安全综合监管

1.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月”活动。

1)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服从同级政府安排,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讲。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用以往发生的较大事故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农机人员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作业等行为,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二是开展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向机手发放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安全操作常识、各县市自行印刷的安全生产标语、横幅、致机手的一封信等,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4)组织开展农机执法行动,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农机违法行为。一是把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非法改装拼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列入“安全生产月”期间整治内容。与公安交警、应急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拖拉机专项整治的力度,结合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加强乡村道路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加强田检路查,尤其要深入田间地头、场院、农村道路,拖拉机集中作业场所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检查。

2.深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农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结合农机生产重点农时、节假日与重要时段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开展日常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对农机驾驶培训、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的安全监管机制。

3.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应急、公安、工商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及拼装拖拉机、销售假冒伪劣拖拉机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拖拉机、未到工商登记注册等违法行为;对拖拉机无证行驶、逾期未检、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4.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督促基层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严厉查处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农机事故防控

1.加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机事故采集、报告的方法和措施,拓宽事故采集渠道,全面统计各类农业机械事故和相关因素。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做好《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的统计上报工作,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严格执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制度,做好事故跟踪报告。

2.加强农机事故原因分析。进一步提高事故数据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从人、机、环境三方面,加强对事故统计数据的分析,详细分析事故的分布、易发事故的机械种类、引发事故的原因。通过对事故情况分析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三县市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迪庆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经费共计40000元,其中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差旅费22000元;公务用车租赁费120000元;审计费3000元;财政专网费3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农机安全工作年初有安排,有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每季度完成1次全州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宣传工作,完成1次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通过对农机手广泛宣传、培训农机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农民农机安全生产意识,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全州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         

 

 

 

附件4-6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6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4〕7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水平的通知》云农办机〔2025〕5号

4.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提级兑付方案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18号

7.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迪政发〔2021〕7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10.《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

11.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12.《迪庆州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5〕14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促进农机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应用水平,振兴农机工业,事关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事关“四化同步”推进大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作为一项选择性政策,组织实施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大幅增加,政策实施涉及面越来越广,监管难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对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廉洁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隶属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直属的正科级全民所有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机推广、培训、管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工作。负责全州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培训和推广;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引导协调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2.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有一套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的管理,有较强的领导班子。

4.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迪庆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无负债,无财政、审计部门的不良记录。

)项目实施单位人员构架

迪庆州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编制8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农艺师1人,农机工程师2人,农艺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助理农艺师1人。中心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推广培训室,责任落实到科室、个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

全面完成2026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建设内容

1.组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

2.全面公开补贴信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3.强化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为民,确保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4.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三)建设目标全面完成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现预设如下: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政策宣传覆盖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如新媒体平台、乡村宣传栏、政策宣传会等,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覆盖三县80%以上乡镇与70%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全州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6000份;

业务培训开展次数:针对补贴工作流程、机具核验要点、信息化系统操作等内容,组织县乡两级农机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人数达到3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宣传资料准确性:宣传资料内容符合国家及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政策解读准确无误,审核通过率达到100%;

培训效果达标率:培训结束后,通过理论测试、实操考核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工作人员对补贴政策要点、业务流程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实际操作准确率达到80%以上。

审核合规性:补贴申请审核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与流程执行,审核合规率达到100%,杜绝违规审核情况发生;

3.时效指标

宣传工作及时性:在补贴政策发布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资料制作与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启动工作。

审核周期:每份补贴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平均审核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特殊复杂情况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成本指标

经费控制:业务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各项费用支出明细清晰,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广泛应用,实现全州主要农作物亩均生产成本降低30%以上,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农业机械化率提升:推动全州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在本年度末达到50%以上,加大力度对新型丘陵农机装备的推广与应用。

3.可持续影响指标。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引导农民购置节能环保、智能化、复式作业农机具,使全州新型农机具投入量在本年度提高2%以上,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

补贴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补贴对象意见,确保补贴对象对补贴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及时处理反馈问题,持续改进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迪庆州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5〕143号)安排迪庆州州级预算资金4万元,保障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项目顺利实施。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面完成2026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购买农机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改善我州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经济效益指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广泛应用,实现全州主要农作物亩均生产成本降低30%以上,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农业机械化率提升:推动全州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在本年度末达到50%以上,加大力度对新型丘陵农机装备的推广与应用;三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引导农民购置节能环保、智能化、复式作业农机具,使全州新型农机具投入量在本年度提高2%以上,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附件4-7

 

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3.农业农村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

5.《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迪财行202126号)。

6.《迪庆州本级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迪财绩202415号)。

7.《迪庆州本级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和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5143号)

8.《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迪政办发202213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申请单位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隶属于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迪编办〔2019〕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930日由迪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变更为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州绿色食品发展工作承担全州“三品一标”的认证现场检查、续展认证、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宣传工作;承担农药及农药市场品种质量抽查、农药风险监测等工作;承担兽药及残留监测、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和科研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加强品牌认证。一是扶持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严厉打击禁用、限用投入品使用行为,推广低毒低残留投入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从源头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农户)建立生产档案,记录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等关键信息,明确其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常态化巡查、指导和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面向生产主体开展投入品安全使用、标准化生产等培训;向农产品生产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差旅费2.00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检查工作中出差、下乡、外出培训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等费用。

2.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现场检查工作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租赁车辆费用。

3.专用材料费1.50万元:用于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册子,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标识牌等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1.1月—4月,组织各县(市)动员有申报资质的农业生产主体申报绿色优质农产品,并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5—8月,积极开展品牌建设调研、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申报产品12个,并根据省中心的反馈意见对材料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金农工程系统申报主体信息录入、修改和完善;开展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复查换证、年检、续展等监管工作

3.9月—10月,展针对性、经常性的技术服务指导对品牌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11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12个。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

2.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申报,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

 

 

 

 

 

 

 

 

 

 

 

 

 

 

 

 

 

 

附件4-8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6年迪庆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专项资金

二、项目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3.《“十四五”全国种业发展规划》;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3号);

5.《云南省“十四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6 〕53 号;

7.《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13〕4号);                                                                                                     

8.《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政办发〔2021〕52号);

9.《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绩〔2021〕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2019年2月20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九大高原湖泊及金沙江牛栏江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会议”要求,为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巩固农药减量增效成效,助力我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全州金沙江流域2026年度农药使用量比2025年减量增效目标,提高农药利用率。

五、项目建设内容

1.建立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

2.大力推广绿色防治技术;

3.普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知识;

4.推动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

5.促进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广替代。

六、资金安排情况

1.测算依据。严格执行 《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财〔2016〕8号)和《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迪财绩〔2021〕2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严控支出,节约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资金支出。严格执行 “云南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四项管理制度及“2026年迪庆州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农药减量示范专项资金)示范项目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1)物化投入补助11.00万元,包括生物农药、统防统治费用及项目材料打印装订费用等,占项目资金的55.00%;  

2)项目技术指导服务、验收等管理费用9.00万元,占项目资金的45.00%,主要用于下乡科技指导、专家指导、项目验收等差旅费。

以上两项合计20.00万元。

七、项目进度安排

1.2026年1月下旬至4月中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区规划部署,落实项目区地块。

2.2026年5月。农药等物资就位,开展技术指导,做好备播工作。

3.2026年5月—6月。进行物资发放、科学安全用药、绿色防控技术指导等。

4.2026年6月至8月。田间科学管理,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指导田间科学安全用药。

5.2026年9月—12月。项目验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整个项目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绩效目标

进一步增强农户的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各项技术的应用。

1.数量指标:完成示范区500亩。

2.数量指标:完成示范区绿色防控覆盖率4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

3.数量指标:完成项目区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

4.经济指标:完成亩节本增效5%以上,示范点亩均减药比上年减2%以上;

5.满意度目标:受益对象、培训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附件4-9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6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

二、立项依据

1.《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2.《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22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

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

6.《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14号

7.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3号

8.《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5号

9.《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6号

10.《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7号

11.《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342号)

1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0〕4号

1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云农规20211号)

1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点的通知》

1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3号)

16.《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

17.《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土肥20182号)

18.《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迪农发〔2020〕81号

19.《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迪农发〔20232

20.《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本级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和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迪财预2025143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上图入库和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统筹安排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要求、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任务落实情况和各县(市)拟申请任务量、管理工作等因素,科学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量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在2026年建设2.5万亩高标准农田,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以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的方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二)统筹实施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各县市计划年度建设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及时将本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并指导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安排,指导督促项目勘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力推动完成各年度立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

(四)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2021年,迪庆州已建成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共10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个,州级2个(按省级监测点标准建设),县(市)级7个(按省级监测点标准建设),对监测点后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技术培训、项目验收、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分析上报,高质量建立起以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为核心,州、县(市)级监测点为支撑的四级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六、资金安排情况

1.三(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地督促、检查、指导竣工验收、初设实地查看、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每年80人次×480元/人次=38400.00元。

2.资料打印及归档资料制作费1600.00元。

以上预算合计40000.00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年度预算明细表

预算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内容

金额(元)

备注

1.差旅费(住宿费)

三(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督促、检查、指导、竣工验收、初步设计实地查看差旅费每年80人次×480元/人次=38400.00元

38,400.00


2.资料打印、归档

资料打印及归档资料制作费1600.00万元。

1,600.00


 

40,000.00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计划

1.1月—5月,督促指导各县(市)完成2026年度项目勘察设计;

2.4月—6月,督促各县(市)完成2024、2025年度建设项目的初验,完成本年度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

3.6月—7月,督促各县完成2024、2025年度项目竣工审计报告,督促完成本年度项目招投标工作;

4.8月—12月,完成各县(市)2024、2025年项目竣工验收,督促各县(市)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本年度项目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1.1月--3月,制订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申报。

2.4--12月:耕地质量监测点项目建设、运行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可保护或改善基本农田质量,达到旱涝保收,耕地质量比上年有所提升或持平。建立健全迪庆州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为我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后,每亩可以节约化肥4公斤左右,粮食增产5%以上,节本增效显著。是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需要

(二)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的实施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不懈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健全我州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有害生物残留量;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与耕地环境质量,对基本农田保护、建立优质粮经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实现我州粮食生产长期安全稳定、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及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数据化支撑。

(三)生态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夯实农业基础,固土防沙防蚀,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与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土壤保温保墒,减少土层结构破坏,维持良好的土体(团粒)结构,起到以草增肥,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种植绿肥能固水保土,增加地面覆盖,增加土壤有机物投入量,还能促进种植区畜牧业发展,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对推动迪庆州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打造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和提升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品牌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4-10

 

迪庆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2026预算重点领域财政

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保供给保安全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人兽共患病防控项目资金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农牧发〔2022〕31号

3.迪庆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821号公告

5.《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1

6.2025年防控股重点工作

7.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秋防准备工作

8.春防检查通知

9.强制免疫方案

10.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11.关于编制2026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12.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迪农发〔2022〕7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和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县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完成畜禽疫病死亡率有效下降,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的目标。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确保动物疫情平稳,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县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确保动物疫情平稳,减少动物疫病造成损失,从而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重大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2026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要求分别在530日和1030日前结束。

2.动物疫病监测及专项病防控方案及任务

通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实际掌握我州的免疫现状及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情况,为我州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对全州动物疫情发生风险进行科学的预警预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动物疫情。不断加强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有效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具体工作任务:1.依据我州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科学做好动物疫苗的储备;2.州级保障应急物资和各种消毒药品的储备,其他物资根据实际情况储备;3.州级应急资金储备(主要用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溯源调查和疫情防堵等工作经费)。

4.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统计及业务指导检查工作。

强化各级政府在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开创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动物疫病防控新局面。具体任务:(1)完成覆盖全州乡镇的动物防治专项宣传;(2)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疫情监测、免疫统计等报表);(3)在春秋两防期间及时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有效保障防疫工作的开展;(4)“大清洗、大消毒”指导工作;(5)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工作。

5.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培训

2026年计划完成57人次的培训任务,不断加强各级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兽医队伍的整体素质。州级疫病防控股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提升培训4期,有效提升对各县市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州级预算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20万元。

(一)动物疫苗储备计划10.506万元

1.重大动物疫病疫苗 (金额 4.75万元)

为保障2026年迪庆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储备需求,在充分考虑往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实际使用数量的基础上,按照既满足应急防控需要又不造成疫苗浪费的原则,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储备计划。依据2025年全州春防免疫报表及三县市上报的疫苗使用统计数,计划疫苗需求见下表。

 

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储备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瓶)

采购数量(万毫升/万头份/万羽份

计量

单位

参考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州级承担金额(5%)

1

猪口蹄疫O型活成肽

50头份/

20

万头份

1.6

32

1.6

2

牛口蹄疫A型O型二价苗

50-100毫升/瓶

20

万毫升

1

20

1

3

口蹄疫A型O型二价苗

50-100毫升/瓶

20

万毫升

1

20

1

4

鸡胚源和细胞源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

50-100毫升/瓶

50

万毫升

0.3

15

0.75

5

小反刍兽疫疫苗

100头份/瓶

20

万头份

0.4

8

0.4

6

合计

95万元

4.75万元


州级承担5%

4.75万元

资金比例按照往年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中央资金占80%;省级资金占10%;州级资金占5%;县(市)占5%。2026年州级需要承担4.75万元。

2.两病(猪瘟、蓝耳)及常规疫苗储备计划(5.756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瓶)

采购数量(万毫升/万头份/万羽份

计量

单位

参考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20头份/瓶

20

万头份

0.35

0.7


2

高致病猪蓝耳病活疫苗(JXA1-R株)

20头份/瓶

1

万头份

0.85

0.85


3

鸡新城疫活疫苗

La  Sota株)

1000羽份/瓶

6.1

万余份

0.16

0.976


4

气肿疽灭活苗

100毫升/瓶

1

万毫升

0.65

0.65

皮下注射每头牛5.0ml,每只羊1.0ml

5

牛出败灭活苗

100毫升/瓶

4

万毫升

0.12

0.48

皮下或肌内注射100kg以下的牛,4.0ml;100kg以上的牛,6.0ml。

6

二号炭疽疫苗

100毫升/瓶

1

万毫升

0.65

0.65


7

吡喹酮片

100片/瓶

200

20元

0.4


8

狂犬病灭活苗

头份/瓶

0.2

万头份

4.5

0.9


9

生理盐水

50-100毫升/瓶

5

万毫升

0.03

0.15


合计

5.756万元


)重大动物防控技术培训(9.494万元)

1.举办一期全州兽医人员培训:

培训57人次,每人每天住宿费120元*2天,餐费120元*2天,场地费每人40元,资料费每人30元,教师授课费每人30元,合计3.306万元。

(四)下乡检查、防控技术指导及外出参加培训工作(3.588万元

下乡检查及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下乡及疫病防控技术指导15人次,每次2人3天住宿补助160元*2人*2天,伙食补助100元*2人*3天,合计1.86万元。

动物疫病防控业务人员外出参加培训

外出9人次,每次1人3天住宿补助380元*2天,伙食费补助100*3天,往返交通费700元,市内交通费80元*2天,合计1.728万元。

(五)疫苗冷链设备运行及维修费等2.6万元

其中电费2万元,维修费0.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重大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2026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全州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按照省级要求分别在530日和1030日前完成。

(二)动物疫病监测及专项病防控方案及任务

通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实际掌握我州的免疫现状及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情况,为我州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对全州动物疫情发生风险进行科学的预警预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动物疫情。不断加强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有效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具体工作任务:1、依据我州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科学做好动物疫苗的储备;2、州级全年保证防控应急物资和各种消毒药品及防护服的储备,其他物资根据实际情况储备;3、州级应急资金储备(主要用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溯源调查和疫情防堵等工作经费)。4、开展各县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

(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宣传、统计及检查工作

强化各级政府在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开创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动物疫病防控新局面。具体任务:1.完成覆盖全州乡镇的动物防治专项宣传;2.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疫情监测、免疫统计等报表);3.在春秋两防期间及时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有效保障防疫工作的开展。

(五)技术推广培训

2026年计划完成80人次的培训任务,不断加强各级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兽医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州级应急防控股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提升培训4期,有效提升对各县市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指标

绩效类型

绩效标准

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说明

开展技术培训

80人次

 

 

效果指标

70-80

60-70

50-60

50以下


畜禽群体免疫密度

效果指标

90%≥



95%<


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效果指标

100%



100%<


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效果指标

0





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效果指标

≧70%





满意度指标

效率指标

85%





(二)绩效考核办法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年度岗位任务书及实施方案,对照项目实施细则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接受由州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的项目专家的年度考核。根据年度任务书的计划内容和指标,结合个人述职、年度总结、信息报送、工作日志、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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