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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23X4/202300218
文  号
来 源
州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10-21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1 16:20     浏览次数: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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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1501000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是迪庆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州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县()和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正式译本。

5.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9.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城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迪庆州司法局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紧紧围绕新时代新迪庆总体目标,以维护迪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主责,认真践行“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光荣使命,统筹推进依法治州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进一步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为维护迪庆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强化教育,夯实党建,司法行政队伍信念更加坚定。继续围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党建引领、法治同行”党建主题,认真落实州委“五个第一”机制,积极探索区块党建特色工作,使党建成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的“红色引擎”。一是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将党的建设同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做到了局长与分管副局长、副局长与分管业务科室科长党风廉政谈话全覆盖;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局机关“反分裂、反渗透”系列学习活动;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列为每半年专题会议研究重点内容。利用司法行政公众号、迪庆普法公众号全面宣传法律法规,做好本系统宣传工作。及时转发、撰写网评文章,认真开展网络评论工作。

(二)统筹协调,良法善治,全面依法治州格局明显拓宽。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州和平安迪庆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法治督察职责,扎实推进落实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积极主动与迪庆州目标督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将依法治州(法治建设成效)绩效考核继续纳入目督管理,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迪庆得到坚决落实;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下发了《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

(三)立足稳定,防范化解,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紧扣市域现代化治理工作,发挥29个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四)提升质量,满足需求,公共法律服务改革不断深入。一是以司法所为依托,以深化便民惠民服务为抓手,积极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通过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和完善,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条主干、四张网”架构已基本搭建;二是不断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对全州公职律师开展全覆盖摸底。

   (五)线上创新,线下开花,全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开展“送法进村普法入户”活动;二是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州各有关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11.9”消防月宣传、虫草采挖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在机关、校园、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州共有307个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了相关专题学习;三是落实重点普法任务。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了短视频展播,以“民法典进农村”作为重点的“民法典七进”活动,组织各类形式的“进农村”宣讲会,全州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民法典在线答题、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常态化开展线上普法活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坚持节令性与实效性结合,坚持“一周一主题,一周三期”的推送模式,推送疫情防控、涉警法律、金融犯罪、聚焦“两会”、维护稳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命案防控、送法进两山、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产权保护、公会法、防灾减灾、残疾人权益保护、民法典知识等普法内容。结合全州阶段性工作重点安排,设置了民法典、反诈、缉枪治爆、扫黑除恶等宣传专栏。按照州委关于“一日一说法”提质增效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宣传部整理推送广播普法素材,并配合媒体“一日一说法”栏目(节目)刊播。五是开展迪庆州首轮“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已按照既定目标,坚持长计划与短安排相结合有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通过对“法律明白人”多部门、多层次的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职能、提升履职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为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六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对《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普法新形式进行修订完善。参照《云南省省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修订版)》,对原有《迪庆州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迪庆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2、法治调研与督查科(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3、立法科;4、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5、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6、社区矫正管理科;7、行政执法监督科;8、普法与依法治理科;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1、律师工作管理科;12、政治部(下设一个科室:人事警务与组织培训科)13、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局;14、迪庆州法律援助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迪庆州司法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0离休0人,退休1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933898.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3898.59,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4205.48元,下降0.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205.48元,下降0.53%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064398.59。其中:基本支出14586658.53,占总支出的90.80%;项目支出1477740.06,占总支出的9.20%;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79949.44元,下降11.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7988.2元,增长7.66%;项目支出减少3117937.64元,下降67.85%;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水、电、邮电、办公费、物业费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86658.5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4189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767.45元,占基本支出的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7740.0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7740.06元,较2021年减少3117937.64元,下降67.85%,主要为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立法专项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司法行政专项经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普法业务经费、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经费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迪财行〔2022〕58“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39800元;

2. 迪财行〔2022〕5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支出95846元;

3. 迪财行〔2022〕5普法宣传经费,支出100000元;

4. 迪财行〔2022〕5依法治州专项经费,支出67925元;

5. 迪财行〔2022〕110中央转移支付普法宣传经费,支出95600元;

6. 迪财行〔2022〕45省对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支出10800元;

7. 迪财行〔2022〕5法律援助经费,支出100000元;

8. 迪财行〔2022〕110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支出54400元;

9. 迪财行〔2022〕4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支出9800元;

10.迪财行〔2022〕5立法专项经费,支出38786.99元;

11.迪财行〔2022〕5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51077元;

12.迪财行〔20214中央转移支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1500元;

13.迪财行〔2022〕110中央转移支付法治政府创建经费,支出83720元;

14.迪财行〔2022〕5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支出53892.90元;

15.迪财行〔2022〕5行政执法监督经费,支出34369元;

16.迪财行〔2021243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83319.87元;

17.迪财行〔2022〕4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支出9200元;

18.迪财行〔2022〕5司法行政专项经费,支出238209.30元;

19.迪财行〔2022〕110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24800元;

20.迪财行〔2022〕40省级下达业务装备经费,支出54194元;

2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经费,支出130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5933898.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相比84202.48元,下降0.5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527.1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2022年度州司法局办公楼取暖费和全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费及支部书记补助专项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393022.1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机构运行基本支出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31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105439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116064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支出决算为5501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630.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支出决算为55017.75,完成年初预算的7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630.75,完成年初预算的6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迪庆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8559.74,下降1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946.74,下降2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87,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年内报废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交流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767.45增加319701.88,增长51.15%,主要原因州司法局人员增加引起水、电、邮电办公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迪庆州司法局运行办公费、水、电和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迪庆州司法局资产总额31279073.73,其中,流动资产206591.51,固定资产31063782.2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870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5973.7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5973.7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5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6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3.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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