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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高效落实示范创建工作。按照2021年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任务,始终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要任务和全州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全州93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村)、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寺观教堂、进旅游景区”等九进活动,推动创建工作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项目化,形成“人人创建、处处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保持高位推动、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良好态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的高度肯定,并做出“迪庆的做法转发各地学习”的批示。目前,迪庆州已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命名名单。我州66个示范区(单位)作为省级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获命名,17家单位拟命名为第二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正在全省范围内公示。二是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有效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特别是学教育的全过程。制定下发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编写出版了《最美迪庆映象--见证迪庆民族团结进步》、《美美与共 奏响新时代新迪庆最美乐章》、《同谱民族团结曲 共唱和谐幸福歌》等一系列优秀图书作品和宣传片。依托“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小康、促脱贫、促民族团结进步”等系列主题活动、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举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培训班、推行“互联网+民族团结”举办“一日一播报”“一日一说法”“一周一访谈”栏目等新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深扎根于迪庆各族群众心中。把凝聚人心的工作做在平时、形成常态,隆重举办了迪庆州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34个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6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不断升华示范创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引领迪庆各族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三是有效实施“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紧扣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目标,落实统筹整合政策,全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实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别是“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同步脱贫摘帽和最终实现整州脱贫,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2021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287.04万元(省级源头整合使用5500万元),实施了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着实打造了一批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四是积极推动民族文化项目实施。结合迪庆多元文化交融的实际,大力实施“文化兴州”战略,做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2021年度实施11个抢救保护项目、3个文化精品项目,总投入资金311万元,精心打造出了迪庆锅庄、德钦弦子和维西“阿尺木刮”等一大批风格各异的民族文艺精品。依托各类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机关、寺院教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学习宣传知识读本和重大政治理论图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家人过好日子》和《少数民族普通话读本》等藏汉版、傈汉版读本共10622册。坚持把统一性和多样性、共同性与差异性有机结合起来的语言文字政策,推动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相互促进,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用全覆盖,使之成为促进各民族民心相通、文化相融的桥梁。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孩子们从幼儿园入学开始就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从小就知道自己首先是中华民族,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五是强化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做好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工作的基础上紧紧盯住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三个重点、三个目标、三个关键。集中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培训16期,进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活动65场次,宗教教职人员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安排部署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评比工作,持续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及专业管理人才两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法规意识,切实做到在“导”上下功夫。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的同时,全州宗教教职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免费为其进行健康体检,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举措,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六是切实抓好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布了关于全州民族宗教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告,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宗教活动,暂停组织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对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州宗教领域战“疫”防线得到巩固。鼓励宗教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宗教界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民族宗教领域纷纷献爱心助力疫情阻击战,各类捐资达到近200万元。七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在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共开展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7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持续推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严格控制机关会议、发文数量,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及时传达学习违规违纪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树牢纪律意识。严格日常管理,正规各项秩序,进一步树立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良好形象。在注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素质的培养,不断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下功夫、出实招,将严管厚爱、约束激励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干部肯担当、肯作为、新担当、新作为。全年干部职级晋升和岗位调整13人次,组织干部集中教育学习19次,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32期共37人次。八是做好妇女工作,保障妇女的社会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调动发挥妇女在工作中的潜力;抓好工会工作,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抓实挂钩扶贫工作,集中组织干部职工6批次共43人次深入扶贫挂钩点维西县白济汛乡碧罗村开展“遍访活动”,为69户挂钩户购买价值11200元的米、油等物资,向结对户购买了价值8137元的糯山药、土鸡等农产品,购买了55228元消费扶贫物资,全力推动消费扶贫工作,确保贫困群众实现长期稳定增收,提高脱贫质量。部门各项工作推动有序,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经济科、示范创建办、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策法规科等七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附表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40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99万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工资福利调整的影响以及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运行规范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9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37万元,占总支出的54.39%;项目支出638.44万元,占总支出的4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73.4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特定项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的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1.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导致当年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保障资金项目增加。2021年项目支出638.44万元,其中:2021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57.25万元,2021年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116.96万元,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工作经费72.54万元,2020年省民委及统战部补助工作经费16.27万元,2020年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22.96万元,2021年民族机动金64.81万元,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下转移支付工作经费5.6万元,2020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55万元,少数民族体育锦标赛项目经费26.06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0.99万元。
(1)2020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55万元,2021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57.25万元,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下转移支付工作经费5.6万元。主要用于①会议培训、调研督查、互观互检、日常办公及宣传工作;②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项目经费;③“五进”宗教活动场所;④人口较少和边民保险保障经费和补齐2015-2017年度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缺口经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
(2)2020年省民委及统战部补助工作经费16.27万元,2020年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22.96万元,2021年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116.96万元。主要用于:①按照民族工作的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排查工作;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合理开展民族事务工作的相关经费、公务接待接待事务;③宗教事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出差下乡工作调研及规范和加强宗教事务部门保密工作及网络安全,向全州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人士开展好科普宣传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为创新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促进全州各宗教健康有序发展;④活佛转世工作各项事宜;⑤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宣传教育工作相关要求部署预期完成90人次的业务培训、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好常规性相关民族宗教事务宣传、协助指导三县(市)民宗局、寺管局及寺观教堂、教点开展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⑥积极组织开展藏历新年、傈僳族阔时节、纳西族“二月八”、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舆论氛围;⑦开展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分为国家级、省级、州市县级传承人和云南百名突出人才培训;⑧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并妥善处理新时期的民族问题。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补助,开展全州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在重大节日和维稳敏感期间看望慰问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召开全州民族宗教委(局)主任(局长)会议及其他机动金项目实施;⑨其他宗教界人士工作开展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体验教学等多种形式,拟邀请省内知名宗教专家学者授课,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⑩为保障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及牢牢掌握宗教管理的主动权,参照周边州市的做法,需要政府投入对破损成为危房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必要改造和维修,为2022年9月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工作经费72.54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创建2个国家级、10个省级、10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00个以上民族团结示范户,建设完成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
(4)少数民族体育锦标赛项目经费26.06万元。按照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要求,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通过充分展示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传统体育运动水平,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锻炼和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体育人才,为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主要用于参赛团工作经费26.06万元。
(5)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0.9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岗位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对比增加295.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资金支出增加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特定项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的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9.23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6万元,资本性支出7.2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省对下民族团结保障经费各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数5.1万元的9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数2.1万元的96.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事项压缩及州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日常开支的办公经费不再并入我委工作经费,我委2020年车辆保有量2辆,服务人数10人,2021年车辆保有量2辆,服务人数23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4.55万元,下降3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下降4.1万元,减少4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18.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示范州创建成功,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领导小组临时机构所有收支较本年实际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7万元,占71.31%;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28.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领导小组设在我委,本级财力单独安排经费,因示范州成功创建,所有收支均开支减少,导致本年各项经费较本年实际支出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委机关各项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43.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04万元,固定资产313.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5.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流动资产较上年下降75.64%,占资产总额16.90%;固定资产较上年下降7.97%,占资产总额70.54 %;无形资产较上年下降2.52%,占资产总额12.5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3.91 | 75.04 | 313.14 | 236.11 | 69.89 | - | 7.14 | - | - | 55.73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1年,着力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上争先进、当模范,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造经验、当好标杆。共设立职责履行、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四个绩效目标。其中:职责履行分设目标督查管理、党的建设、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四项任务;预算配置分设预算编制、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三公经费”支出四项任务;预算执行分设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结支增效四项任务;预算管理分设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四项任务。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部门预算制度建立逐步完善。本部门采用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由科室和财务共同编制预算,再上会讨论决定,基本体现了预算科室、财务处室、分管领导的分工协调、上下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科室意见,进一步细化编制预算,为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供保保证。
3.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对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的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项目工作经费,包括项目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综合评价。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绩效三类指标,对项目资金从投入到支出过程及项目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及评价,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针对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评价工作组完成绩效评价总体方案的制定、评价方法的选择、制定指标体系及相关基础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与项目单位联系,了解各项目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及内部资源做好评价准备及配合工作。
(2)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组对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员会实施的项目工作经费展开现场评价。通过收集查阅项目资料、现场访谈、查阅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等方式了解项目的管理、实施进度、资金支付与绩效情况,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的分析判断,对在项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调查取证,最后就项目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在被评价单位进行反馈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记录,并由被评价单位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根据资金、项目管理规定,结合项目自评报告、实地工作情况等,总结分析资金成效和共性问题。同时,开展内部交流工作,围绕项目总体绩效状况、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进行交流与讨论。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对各指标进行客观评价打分,同时根据各项目资金体量进行加权平均,最后得出该项目总体评分。
5.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评价小组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出本次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5.30分,绩效评价评定结论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5.4分,项目过程12.4分,项目产出17分,项目效果30.5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委员会没有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分类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分类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1111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210191126323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