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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补充完整信息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州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州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围绕“科教兴州”战略,提出促进教育体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直属学校(体育单位)、县(市)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全州基础教育学校(园)教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培养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管理干部,审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含体育教练员)配合有关部门考核直属学校的领导干部。
4.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联系、协调、服务高等教育工作;推进全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州高(完)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和直属中等及其以下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5.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核准工作。
6.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州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统筹全州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与优质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州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8.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州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监督检查全州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加强教育体育收费管理;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州的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9.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州教师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培养培训、教育体育人才、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负责直属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
10.拟订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
11.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
12.引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拟定全州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州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全州各类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等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事业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62名(其中: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参公管理编制5名、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制11名、州教育局电教室编制5名、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编制8名、州高等教育工作站编制2名、特殊教育办公办2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名、高海拔体育训练研究管理中心3人、场馆管理中心6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1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面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教体系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针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点多、面广、线长、量大、任务重的特点,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专门设立教育防控组。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体育局成立4个专班。为有效应对疫情,全州各级教体行政部门班子成员、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准时到岗上班,全面开展师生信息排查,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各县(市)教体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时成立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州教体局通过手机平台等各种形式召开相关会议15次,部署全州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预防新冠感染做好复学复课工作,按照教育部《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体部门牵头制定“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工作方案,自2020年2月9日疫情教学应急保障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完成平台搭建63个,建立班级直播群1166个,平台注册教师4276人,注册学生48449人。从2月13日至5月3日,共直播79天,各级各类学校累计开展线上直播教学422724节。教体部门协同州直学校,围绕门禁、食堂、教学、宿舍、日常消杀等重点,制定学校“一校一方案”模板,在全州各校推广执行。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通告等要求,各学校制定一校一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卫生消杀等,州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评估验收。州教体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校园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通过多措并举,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6月中旬全部开学,秋季学期9月全部开学。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以“安全、公平、和谐”为目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从严布考、从细管考、科技强考、合力助考,顺利完成2020年8大类22次考试任务,未发生考试安全事故,各项招生考试平安顺利。因管控有力,截至12月底,我州教体系统未发现新冠感染感染或疑似感染病例。
二是深入推进教体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建规章制度,完成八届州委第十轮对教育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个方面16个问题整改工作,配合开展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对州直学校巡察工作。10月26日至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一行领导赴迪庆围绕党的意识形态,就教育工作、民族团结、双语工作等展开调研,我州教体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等30多人参加访谈。完成“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党员278人,组织70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第四期全国公办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23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州级培训,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讲)宣讲,参加223人;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参加265人。2020年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廉政教育7次,召开局党组会议21次,开展县市、州直学校党建综合调研5次。
三是教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20年共争取到中央及省教育专项资金 5.16万元。着力推进惠民政策保障工作,全年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1.04亿元,惠及学生秋季37 445人(春季37797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3 110.72万元,惠及学生38884人;14年免费教育补助5800.51万元,惠及学生15401人(其中:学前两年8595人,高中6806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221.03万元,惠及学生1263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50.4万元,惠及学生1680人;学生平安保险补助112.25万元,惠及学生44901人;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生活补助399万元,惠及学生1596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276.28万元,惠及学生1381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补助211.24万元,惠及学生1056人。推进教育项目管理,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全年投入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6000万元、学前教育建设资金3234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608万元、中央教育特殊补助资金3110万元、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资金84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1955万元,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资金4063万元。年内到各县市督促检查项目推进情况6次,全年完成州级重点项目投资9140万元,达总任务量的105%。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建学校洗手设施397个,“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厕所达标1401个,222个学校食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125所学校“全消毒”达标。教育办学行为有新突破,年内德钦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通过省级督导评估认定;首次在全州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对象涵盖三县市8所初中、27所小学,1800名学生、120多名任课教师。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迪发2020﹞17号),规范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建立表彰奖励机制等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2020年认定8名中专讲师、3名中专高级讲师、195名中级教师、108名高级教师、79名定向高级教师、2名一级教练。完成351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认定36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201本。表彰省级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8人,州委州政府表彰2019年年度优秀教师70名、优秀教育体育工作者20名、先进集体10个。银龄讲学计划2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成州直教育系统在职1049人,退休371名工作人员的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工作、因私出国境专项工作、“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教师业务能力水平测试,2020年完成教师“国培”、“省培”共计5846人次。完成2020年“6.13”专项教师招聘114人。
五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出台《迪庆州中小学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迪庆州中小学校年度考评办法(试 用)》《迪庆州中小学校长年度考评办法(试 用)》《迪庆州中小学教师年度考评办法(试 用)》,不断补充学科专职教研员,明确教研员听评课次数,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开展线上教研活动,年内组织线上教研活动6次,开展连片教研活动3次,选派教研员外出培训10次。组织召开了中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会议。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完成州直高中智慧课堂建设,2020年10月13日教育部2020年第一期教育厅局长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在迪庆州开班,来自云南省内16个市州、129个县区的教育局局长、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电教馆长等18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按疫情防控要求,多措并举完成22次考试工作,2020年高考报名考生2211人(含高职单招450人),实考1739人,上线1739人,总体上线率100%,其中本科上线890人(其中:一本217人,上线率为12.48%,二本673人,上线率38.7%),专科上线849人,上线率48.82%。各级各类高校录取我州学生2119人(含高职单招446人),总录取率达95.84%,较全省平均录取率90%高出5.84个百分点。初中报考4432人,录取4314人,录取率达97.34%,其中高中录取2733人,州内外五年制高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录取1581人。
六是强化立德树人工作。以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制定《关于在全州中小学开足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方案》《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改革、教学教研建设,做到“三全育人”。全州共有专兼职思政课教师973人,满足了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思政课的需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工作,利用开学第一课、节日节点等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2020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38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0名、省级先进班集体8个,州民专省级优秀毕业生37人。获得州级三好学生146名、州级优秀学生干部39名、州级先进班集体26个。评选州级“四美校园”示范校5所,认定迪庆州2020年“美丽教师”20人。州县市校外活动中心利用周末、节假日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艺术体育培训、观影等活动,惠及学生5000多人。参加云南省第35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我州获二等奖4人,三等奖7人。获得2020年州级科技创新优秀教师55人、先进集体2个。
七是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项目落地,新建、改扩建篮球场14个、社会足球场地38块、民族射箭射弩场4个、健身步道3条计35公里,完成维西、德钦体育馆改造,并争取到中央大型体育场馆免开资金,全州大型体育场馆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94人,完成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抽测样本10800人。深入推进教体融合发展,州民专开设体育五年制大专班招收25名运动员。2020年我州4人获二级运动员资格。上半年,面对新冠疫情,迪庆及时管控、取消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下半年,相继举办“抗疫情康龙康虎杯”篮球赛、虎跳峡越野耐力赛、第四届香格里拉生态体育公园徒步赛等9个地方特色赛事,县乡共举办老年人健步走、桃园论箭、三人制篮球、健身操舞等15个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香格里拉观鸟节,共记录鸟种167种,我州冬季观鸟节记录鸟种数量达260种。“梅里100极限耐力赛”获2020年中国旅游十佳精品赛事。州少体校坚持运动员训练,本年度完成150课时训练量,参加云南省青少年U系列锦标赛获3个第三名。州香格里拉中学参加云南省足球协会后备力量锦标赛暨云南省青少年足球协会杯获女足U19比赛季军、男足U19比赛第五名。香格里拉中学马静婷同学参加全国滑板锦标赛,荣获第三名。少体校选送的队员和桂芬在参加全国女子备战奥运拳王赛中获57公斤级亚军。
八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始终保持校园安全维稳的高压态势,细致又细地压实校园安全维稳任务。制定《迪庆州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联系督查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方案》,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各县市教体局、州直各校签定《2020年度教育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安全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迪庆州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0天攻坚战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建立健全校园安防机制,出台2020年校园安全行事历,围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扫黄打非、交通消防等常态化开展工作,每学期学校安全演练不低于1次。举办2020年首届高中生消防知识竞赛,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中,我州5所学校获得优秀学校称号、6名教师被评为优秀管理员、752名学生考试成绩为满分。年内,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未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3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退休35人,提前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6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465.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纳入往年本单位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50万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120万元另文下达,故减少了本年度的项目支出1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65.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65.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65.28万元(本级财力 2465.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纳入往年本单位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50万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120万元另文下达,故减少了本年度的项目支出170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65.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6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上浮;项目支出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纳入往年本单位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50万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120万元另文下达,故减少了本年度的项目支出17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449.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1.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2.05万元,津贴补贴945.67万元,奖金36.00万元,绩效工资312.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5.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1万元,住房公积金169.34万元,医疗费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2万元(其中:办公费10.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取暖费12.60万元,差旅费25.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28.22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万元(其中:抚恤金2.00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1.14万元,差旅费10.1万元,培训费1.2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我局无新增资产,故表16为空表。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年每生2500元给予生活补助,省级补助90%,州级配套10%。全州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约1500人,补助标准:2500元/年/生,州级配套375000.00元,资金另文下达。
2.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 2020年州藏文中学初中在校生1600人计算,补助标准850元/生/年,州级承担比例2%,全年预算2.72万元,资金另文下达。
3.学前幼儿资助经费, 每年按照学前教育在校学生数10%比例补助300元/生,州级配套2%;测算每年在校生18000人,补助学生1800.00元,资金另文下达。
4.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照《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教育局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内容,年度高中在校生7000人*750元/生/年*1年=525万元,资金另文下达。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1.高考考务经费,购买台式计算机4台,资金3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3万元;
2.教育督导经费购买便携式计算机6台,资金3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3万元;
3.迪庆州第九届运动会预算经费购买体育器材1012件/套,资金36.44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36.44万元;
4.外出参加体育赛事经费购买体育器材505件/套,资金40.2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40.2万元;
5.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购买体育器材1640件,资金59.9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59.9万元;
6.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购买参赛服装75套,资金6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6万元;
7.香格里拉冬季国际观鸟节赛事经费购买体育赛事服务1次,资金10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100万元。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2.商品服务支出:用于办公经费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按照实有人数70人,8000元/年/人测算,预算5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调出纪检派出人员2人、退休2人后,实有人数减少4人,机关运行费减少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补充完整信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针对由市级财力安排,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和政策目标的财政资金,按照资金使用主体分为市级部门专项资金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本级的部门专项一般不超过四个,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设立一项。每项专项资金只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设立期限原则上l至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不得重复设立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用途相同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设立程序需经过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批三个程序,凡不履行设立程序的,一律不予设立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其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会议纪要中对设立专项资金事项作出规定。同时,建立专项资金的退出机制,到期的自动退出,需继续使用的要重新履行设立程序,定期对专项资金开展评估,分类进行调整、归并、退出。由市财政局建立部门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必要依据。规定专项资金必须“先定办法,后分配资金”,建立以因素法为主、项目法(竞争性分配)等方法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从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云南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我省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云南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的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并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云南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云南省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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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6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