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9826/202000077
文  号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8-28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8 17:01     浏览次数:13229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31401000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政务协调、后勤保障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州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社会救助科。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做好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3.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落实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建国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村干部相关待遇工作。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协调省际和州(市)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底护助工作。承担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

5.社会福利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6.社会事业科(行政审批科)。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拟订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指导县(市)社会组织登记、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以及州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新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一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精准认定低保对象。2019年,全州民政局系统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正农村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行为,全面推进“阳光低保”。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全面检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通过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5088户58814人,其中: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2473户54250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2615户4564人。

二是依托信息核对平台坚持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管理要求,定期分析异常数据情况,持续抓好异常数据清理,形成异常数据核查的定期化、常态化,确保异常数据全部动态清零。2019年,全州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5户722人,清退不符合保障对象1844户6181人,做到城乡低保对象有进有退,规范化动态管理。

三是全面实现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按月发放工作。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救助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我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低保资金通过“社银一体化管理系统”进行县级按月统发工作。2019年1月至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975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06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912万元。

四是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做到残联与民政信息联通,提升了残疾人两补发放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了对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州享受残疾人两补对象共计9646人,其中生活补贴人数4700人,护理补贴4946人,至11月底发放补助资金713万元,数据做到实时动态,及时更新。

聚焦特困供养对象,确保“应养尽养、应兜尽兜”

一是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全州特困供养对象共有1944人。二是准确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指导督促县级民政部门,根据6项指标,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明确护理档次,截至目前,全州城市特困人员计449人,全州农村特困人员1484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补助资金1398万元。

3、聚焦临时救助对象,确保“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年内我局指导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迪庆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要求,精准认定临时救助对象。统筹使用好临时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补短板的作用,聚焦脱贫攻坚,规范使用资金,截至目前,全州临时救助9790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688.4万元。

4、持续加强社会治理,执政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我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规范和加强全州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二是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不断健全领导有力、权责清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务监督机制,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配合组织部门研究出台《迪庆州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落实县级联审备案制度, 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我州共联审出存在问题的村(社区)干部共157人,需要清理151人,已经清理151人,已经补齐151人。清理率100%。

六是高质量完成区划地名工作。年内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标准地名图集》审校工作。组织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地名普查成果运用。组织召开“滇藏线”联检总结会,与毗邻县(市)及时建立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开创了共建“睦邻友好、团结互助、联防共治、平安和谐”边界的新局面。建立健全界线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对全州边界资源纠纷隐患进行了大排查。边界地区的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治安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因行政区域界线不清而引发新的边界纠纷。

5、积极推进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工作

年内积极完成省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项。完成3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工作,完成3个农村敬老院、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站)提质改造工作。努力推动省政府2018年10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完成4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

6、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对《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重大风险隐患28项指标整改。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年内完成迪庆州城市中心敬老院、德钦县城市中心敬老院、维西县城市中心敬老院115项指标整改工作。

二是积极完成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清零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建塘镇敬老院、维西县城区中心敬老院、州社会福利院、开发区养老院、德钦县城市中心敬老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按时完成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能力失能老人摸底调查及系统录入工作,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章立制。积极督促各县市民政局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约谈制度、“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拟定出台了《迪庆州养老机构评定方案》,对全州在运行的符合评定条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等级评定。

7、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目前全州共录入孤儿177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145人,机构养育孤儿30名、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1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确保了孤儿等特困儿童的生活权益。

结合《迪庆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 年)》要求,建成儿童之家84家。积极完成28名集中供养孤儿明天计划体检的申报工作。

8、多措并举推进殡葬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香格里拉旅游品牌,不断推动我州殡葬改革,下达727万福彩公益金用于香市公墓建设,重新对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定位,要求以高位推进、高效服务、高效运行为标准全力打造服务示范窗口。筹集446万资金专项用于对殡仪馆提质改造,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抓制度创新,制定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标准,着重补空白、解难题、增实效,打破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制度瓶颈。划定全州三县市火化葬区共26个乡镇,143个村(社区),1172个村(居)民小组,覆盖国土面积18681.98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80.5%;覆盖人口21.2555万人,占全州人口总数的54%。制定下发《迪庆州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关于清理制造大型墓碑企业等事项的工作方案》,全州殡葬改革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良性化发展轨道。重点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迪庆州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对我州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进行摸排,进一步巩固了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

9、规范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开展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保障了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登记程序,严把登记关。到目前为止,全州核准设立登记的社会组织16家,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突出年检重点内容。到目前为止,全州共有社会组织356家,全州完成年检295家,年检达率82%,其中州级87家,新登记和年检的共有76家,年检率达87%,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是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救助站

(3)慈善会

(4)经济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17万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万元,占总支出的33%;项目支出1350万元,占总支出的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人员减少,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1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部门划转出去,相应项目资金也划转除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上年对比减少1393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人员减少,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办公取暖费及奖金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及行政运行等费用。

6.卫生健康支出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员工医疗保险等。

7.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等。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民政救灾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单位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5万元,下降5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3万元,下降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39.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5万元,占9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视察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万,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出去,相应调减了支出经费,以及我单位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单位的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12万、水费级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4.7万元、工会经费8.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迪庆州民政局资产总额98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5万元,固定资产56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1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242.66平方米,账面原值1170.89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670.08平方米,账面原值1202.9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59

1105

5641

5474

0

0

167

0

3113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其中部门自行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要列明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31401111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20200901094233191.xls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