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Q66230Y/201800038
文  号
来 源
州民族宗教委
公开日期
2018-01-30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1-30 08:48     浏览次数:5854   
字体:[ ]
打印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目录

附件一: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附件二: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表一、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6-4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6-6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6-7   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省本级)     

表十一、6-11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二、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迪庆州民族宗教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全州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有序。

5.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承办、指导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等活动;组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比表彰活动。

8.负责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的规划及建议,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大型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组织开展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区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同州级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建设十一大示范工作任务。

10.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根据《藏传佛教活偿转世管理办法》开展好藏传佛教活偏转世工作;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3.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迪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七个内设科室:办公室、经济科、政策法规科、社会事务科、示范创建办、宗教一科、宗教二科。现有行政编制23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使用自定编制5人。现有在职在编职工26人(其中:提前退休4人),正式退休4人。

)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州民族宗教委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委、政府和省民族宗教委工作总体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抓学习贯彻,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核心精髓,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2018年,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委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紧紧抓住报告中提出的新局面、新矛盾、新使命、新思想、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等重点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提高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水平、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热潮。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迪庆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力量,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思想引向深入,把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凝聚在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懈奋斗,不断推进我州民族宗教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2.抓示范创建,在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和《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保持迪庆在全国涉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地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全面促进迪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州委提出的要深入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努力开创新时代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前期基础工作,制定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程工作方案及实施意见,指导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因地制宜、分类举措,集中创建“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和“突出特色、融合发展”3种类型的示范点。坚持把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结合起来,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把释放政策动力与激发内生潜力结合起来,创造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抓点带面推进示范区建设。认真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协调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强化督查,规范管理,管好用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

3.抓和谐构建,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有序社会稳定上下功夫。2018年,要继续把维护涉藏地区民族团结宗教有序作为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迪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影响民族宗教问题的形势研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充分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做好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在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中的特殊作用。要抓好我州民族法制建设,强化全州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州等法治建设。要严密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分裂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州进行渗透分裂破坏活动,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营造良好的氛围。

4.抓法治保障,在谋划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上下功夫。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谋划好加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宗教工作规范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修订《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中“迪庆精神”进寺院活动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不断促进法律知识进寺院。围绕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维护我州宗教领域和谐。加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

5.抓团结教育,在发展繁荣民族各项社会事业上下功夫。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七五”普法工作,让系列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寺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认真组织参加云南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好2018年9月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月和9月12日第九届民族团结节活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古籍、文物、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十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落实好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和民族旅游文化精品项目。继续全面推进迪庆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受益。要全力组织和保障全州各少数民族过好本民族的节庆活动。

6.抓作风转变,在着力打造民族宗教系统自身建设上下功夫。2018年,要成为民族宗教系统的作风转变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创新。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自觉接受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真抓实干破解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反“四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体现在工作始终和方方面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形成管理体制制度化。不断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在民族宗教部门形成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的机制。加强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四是推进扶贫工作精细化。继续扎实抓好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因村因户施策,精准确认对象,找准产业扶持,推动作风建设与脱贫攻坚双促进。五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及“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全州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六是做好目标督查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继续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来信来访相关工作。做好政务公开、档案、工会、防艾、妇女儿童等相关工作。七是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考评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落实。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奖惩机制,要善于总结和宣传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点、突破点和闪光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的收集采编及上报工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活力不减、亮点频现。继续保持民族宗教部门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使用自定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6.4万元(本级财力70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0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4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4万元,占总支出的80.46%,项目支出138万元,占总支出的19.5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3(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和机关包干经费的支出201(类)23(款)04(项)”支出201(类)24(款)02、04、99(项)207(类)01(款)11(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为完成本职工作项目支出201(类)99(款)99(项)”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办公取暖费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208(类)05(款)99(项)”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210(类)99(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职工体检费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568.4万元,(其中:301类工资福利支出527.06万元、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都为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日常支出527.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9%。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7.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里没有列入项目经费的支出数,本年已列入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万元,如:宗教事务活佛转世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减少5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财力有限,财政为了保工资,在2017年度的基础上压缩5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