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85328P/202300440
发布机构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3-12-22
调整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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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公示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建复〔2023〕6号),批复下达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内容:

一、项目代码:2105-533400-04-01-971512

二、项目建设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规模 70050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岸自然石护岸3600 米、生态石笼护岸3749米、改造生态沟渠1356米、水陆交界面生态修复面积47195平方米;湿地草甸及植被生境修复工程总规模153290平方米,湿地修复工程 26735平方米、草甸生态修复工程47435平方米、植被生境修复工程79120平方米;植物群落隔离带19488平方米、物理隔离防护栏1680米;生态修复配套设施。

四、概算:概算总投资2289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9952.32 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1851.49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1090.19万元。

五、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对应招标的项目应进行招标工作。

六、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单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七、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必须对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进行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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