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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050040号提案的答复
立青达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迪庆医保财政投入,减轻农民缴费负担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机制及运行情况
2017年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统一了全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每年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当年的缴费标准,以2026年为例,国家制定缴费筹资标准为1100元/人,其中国家财政补助700元/人,个人缴费400元/人,我州在省、州两级政府和省医保局的关心支持下争取了普惠性资助参保政策,选择在迪庆参保的人员补助70元/人,2026年个人实际缴费为330元/人,迪庆为唯一家享受此政策的统筹区。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待遇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跨地区就医直接结算不断便捷化,新兴医疗技术不断纳入临床促使医疗费用整体增长过快,全国多地已出现城乡居民基金赤字的情况,也导致国家每年都在动态调整筹资标准,2026年个人缴费部份未增加,但财政补助仍提高了20元/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全民参保工作的重视和减轻群众负担的深切关怀。
二、针对各项建议的采纳和运用
(一)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合理分担缴费压力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规〔2024〕3号)中已对探索医保多元筹资渠道进行了表述,但未明确具体方式和时间,目前我省主要采取的是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的模式,其中医疗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彩票公益资金、社会捐赠等多方来源,且按照全省统一政策进行管理使用;鉴于地方基金会筹资难、管理复杂,各地均未建立单独的基金会用于资助参保,相关团体也未主动咨询过相关事宜;关于量能筹资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性,此项工作事权在国家,目前全国还没有先行先试的经验,地方层面只能积极向国家建议,争取在国家层面同意并执行相应的筹资方案。
(二)提升医保制度效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方面
一是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迪庆州自2023年启动DRG支付方式以来,不断深化和提效。从2025年清算情况看,在统筹区本地住院人次同比增长1.15%的情况下,住院总费用同比下降8.2%,次均住院费用降低470.21元,次均全自费费用减少45.68元,平均住院床日缩短0.15天,累计节约医保基金1322.97万元,同步减轻参保群众个人负担163.71万元,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改革红利持续释放。2026年扩大付费范围,将付费机构从20家增加到23家。同时,积极测算制定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和县域内打包付费等政策,将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引导动员医疗机构积极参加集采,扩大集采品种,为参保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和耗材品类,截止本年度4月底,已组织55家医疗机构完成在云南省药品耗材集采平台1808个品规药品集采,采购金额4180.37万元,组织32家医疗机构完成294个品种耗材集采,采购金额415.19万元。
三是多维发力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工作,通过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一切违规诊疗、违规收费、欺诈骗保行为露头就打,有效遏制了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近三年来全州通过开展多轮专项检查共追回医保基金1167.17万元,予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574.6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增加集采机构扩大集采范围,继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协商,量本州财政的支付能力向政府提出增加资助参保比例的建议。持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积极开展相关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申报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与经办服务,提高参保满意度
我局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提质工作,自2025年来针对医保参保、医保待遇、异地就医等已多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医保宣传物品26000件、宣传折页40000份, 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的多形式宣传,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升。同时,通过规范和拓展经办服务,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等方式,群众对医保经办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提质工作,使老百姓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联系人:李中晋 联系电话:0887-888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