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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日期:2019-10-15 16:05 来源:州市场监管局 浏览:7335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编号(5334001)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迪庆州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剑松)《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所属的广播、电视等 2 个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 2022年6月30日。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迪庆州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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