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林业和草原局)
迪庆州林草局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告
日期:2023-10-20 16:17 来源:州林草局 浏览:6994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迪政办发〔2023〕97号)文件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要内容进行公布。

迪庆州林草局编制了1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1、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4、使用草原审批

5、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6、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7、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8、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9、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10、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

1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12、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13、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14、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15、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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