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日期:2022-08-23 15:06 来源:州交通运输局 浏览:9624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规定,我局决定注销879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详见附件2022年8月注销从业资格证名单)。

请本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迪庆州运政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8月注销从业资格证名单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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