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1988年8月迪庆州交通监理所成建制移交公安机关领导后,才正式有了公安战线上的迪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1990年3月,机构正式更名为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迪庆交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线上,走过了默默耕耘,艰苦奋斗的30年。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分析研究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对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队伍管理依法进行决策。及时准确掌握全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提供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领导、指挥、检查、督促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加强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领导、协调。指挥和服务职能。合理配置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职责权限。为全州各级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和面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等服务工作。实施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政治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奖惩、录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负责实施全州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适应性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考核。参与证(牌)照核发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和侦破查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纠正处罚和教育交通违章行为,参与侦破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案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各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重大警卫的道路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实施公路巡逻民警承担的打击车匪路霸和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办、移案等工作职能,拟定规划研究全州交通流量城市设施装备计划。调研制定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地方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助机制。负责全州公安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购置、管理。调配等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等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交通安全委员会,群众性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以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支队内设大队有6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科室分别是:
1.交通指挥大队。负责掌握全州公安交管工作情况,开展指挥调度、上传下达,综合分析研判全州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公车管理,督办文电收发运转,印刷,印章、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支队财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州公安交管科技信息化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管理大队。负责支队党建、意识形态、法制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支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以及群团组织工作;配合开展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指导全州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交通事故预防大队。负责指导、检查、实施、督促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研究制定交通事故预防措施;负责全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提出事故预防对策;负责指导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负责全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工作;负责全州涉路、涉企突出隐患整治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负责指导、检查、实施、督促全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性制定和实施全州公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计划,预防、制止、查处和消除各类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配合相关部门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和安全措施的设置工作;配合开展全州涉路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辖区事故预防、处置、秩序管理、应急处置、案件侦办、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执行交通线路保障等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机动交巡警大队。负责全州交通管理支援指导,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大件运输、重大施工项目交通保障与管控;负责重要会议、大型活动、警卫勤务交通安保工作;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时配合属地“管住路”,经批准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特定机动车的稽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迪庆州交警支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政治建警,全面锻造过硬铁军。全州公安交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抽查,确保队伍稳定向好。研究制定《2025年迪庆公安交管系统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实现队伍业务双促进双提升工作方案》,谋划开展实战大练兵、培养选树先进典型等重点工作。加强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做实重要节点安保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聚焦高位推动,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州委罗朝峰书记、张卫东州长、彭山副书记、州委政法委熊文彬书记多次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包宇栋副州长高度重视公安交管工作,到县(市)调研均作重点强调,并对重要节点交通安保、事故防控、快处快反、打击“飙车炸街”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1月16日包宇栋副州长组织召开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4日,林浩副州长、包宇栋副州长组织召开全州三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8月25日,第三片区农村地区与旅游交通安全风险区域治理工作第二次联动协作会议在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召开。9月23日林浩副州长、包宇栋副州长组织召开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尼玛此里委员组织专题会议20次,实地督导检查、走访慰问30次。州局先后制发春运、“两会”“滇超”安保及打击“飙车炸街”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召开25次全州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公安交管工作。支队建立公安交管“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坚持“日盯办、周研判、月调度”,编发态势分析研判39期,确保领导批示、重要警情盯办落地;建立“3个县(市)+8个重点乡镇”挂包帮扶机制,派出支队民辅警15批610人次在重要节点、周末下沉一线参战。
(三)聚焦严管严查,有效净化路面秩序。全州公安交管部门立足城市、农村、高速、普通国省道四大主战场,全力压实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建立全警支援交管协同响应机制及常态化交管支队机关警力下沉支援机制,科学部署勤务,突出“一早一晚”等关键时段,解决“以罚代治”难题,规范科学人性执法。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55万起,同比上升25.85%,其中现场查处25.62万起,同比上升27.47%,非现场查处9.92万起,同比上升21.85%,共查处八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1.2359万起;持续深化各类专项,通过专项整治达到了预防事故目的,不断深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全年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3648起,全年共发生涉摩托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5起致5人死亡,亡人事故数和亡人数同比下降50%,未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全州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全年全州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547起,同比上升41.71%,发生涉酒醉驾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09起,同比上升51.39%,涉酒醉驾亡人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5人(香市3人,维西、德钦各1人),同比亡人事故数下降20%、亡人数持平。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按照“天天有行动、周周有变动、月月有进展”工作要求共组织开展五轮次集中整治,以及货车非法改装、工程机械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每周末开展酒醉驾、摩电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67万起,同比上升23.51%;其中7类重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查处36523起,行动以来全州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9起,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6起,造成7人死亡;因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7起,同比下降10%;实现了同比下降5%以上即定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国全省全州“两会”、春节春运、清明、“五一”、端午、中考高考、“暑期旅游期汛期”三期以及国庆中秋、“滇超”等重要关键节点的交通安保任务,保持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四)聚焦源头防范,全面排治风险隐患。全州公安交管部门围绕“人、车、路、企、村、校”要素,按照“动态滚动排、靶向精准治、隐患防控固”的思路,督促整治隐患车辆35166辆、隐患驾驶人2616人,开展满分、审验教育666人,发布车驾管牌证作废公告100余期,下发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研判分析48期;60辆重点隐患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落地;完成部局推送12批次648名新增高风险驾驶人教育整治,整治率为100%;保持高风险企业持续清零;按时限完成“四级隐患督办”路段100处整治清零,推动交通部门推进年度9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旧护栏再利用52处(7200米)、公路柔性隔离设施建设138处(5000余个)、库外道路隐患治理331处;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州127家“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6轮次,约谈问题突出企业负责人46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9项。全年整改高风险企业6家次,连续8个月无新增高风险企业。
(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交通安全风险管控。落实“三见面一建档”,针对农村重点群体,逐一上门入户开展“敲门行动”13次,签订承诺书280余份。通过“一标三实”录入重点车辆信息0.6万条。5个红色等级乡镇、10个黄色等级乡镇按期退出。
2.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协同完成90公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率100%);对“十四五”期间农村地区2起较大事故生防工程建设情况开展复盘,治理2处(完成率100%)。47处部省级督办点段治理全部完成(完成率100%)。53处州级督办点段治理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对2024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7处库外道路进行治理,完成7处(完成率100%),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库外道路隐患162处。
3.加强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公安机关聚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查处农村道路交通违法11.66万起。今年以来,全州农村地区因酒驾醉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引发亡人事故27起,同比下降10%(目标降5%)。
4.加强重点车辆排查监管。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滚动排查治理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全州农村地区轻型货车检验率99.62%、报废率98.2%(目标95%),低速载货汽车检验率96.43%、报废率97.78%(目标80%),三轮摩托车检验率96.97%、报废率89.15%(目标85%),面包车检验率99.95%、报废率99.82%(目标98%)。公安机关推进摩托车“检验下乡”办理业务1663笔、“考试下乡”办理业务6394笔。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工程机械违规上路3起。
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动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建设更新行政村墙体标语400处(完成率100%)、村口提示标牌310处(完成率100%)、校园宣传栏204处(完成率100%)。联合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上好交通安全实践课86堂(次),受教育学生1.7万人次。
6.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州县两级职能部门联合推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全州29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纳入救援体系。今年以来,全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23.01%,同比下降14%(目标降10%)。
(六)深化缉查布控系统应用
为加强全州重点隐患车辆管理,防范化解重点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风险隐患,交管支队根据辖区实际,紧盯重点隐患车辆,深化缉查布控体系应用。
1.突出“研”字,完善制度建设。每月定期分析辖区重点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规律特点,研判出在辖区道路上频繁行驶的重点隐患车辆,并将研判车辆进行布控管理。
2.突出“患”字,强化源头治理。紧盯逾期未审验、未报废等重点隐患车辆及逾期未换证、驾驶证异常等重点驾驶人,严防“问题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问题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牢筑源头安全防线。
3.突出“控”字,精确打击违法。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联合打击,按照“线上布控,线下拦截”工作模式,由指挥分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预警和跟踪监控,路面执勤人员负责拦截和处罚,以“就近、快速、直接”的工作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查缉布控整治行动。
2025年,自主研判布控车辆719辆,拦截核处车辆762辆次(含上级布控车辆)。
(七)聚焦宣传警示,提升安全文明意识。针对入迪外地驾驶人三不(高原行车路况不熟、经验不足、身体不适)等易发生输入性交通安全风险诱发交通事故的占比高达60%的形势,迪庆公安交管部门深化与三大运营商合作,分“三类人群”及“九大入迪区域”推送警示提示短信105万条,推动本土旅游网红路线攻略必加迪庆交通安全提示,依托“五个方位”(警示教育中心、新媒体矩阵、警示提示牌、警务查缉站点、临时路面检查点)实现外来车辆驾驶人入迪“三个一”预警提示要求(即:一条高原天气、一条路况信息、一个安全驾驶提示),切实扎紧入迪“安全口”。并持续立足迪庆多民族聚居(藏族、傈僳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苗族、白族等)实际,聘请民族文化传承人、网红主播通过少数民族语言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全州129个行政村劝导员、社区民辅警100%开展警示劝导工作。截止目前发布“两微一抖”稿件8841篇(其中微信1171篇,微博7538条,抖音132条),发放50000余张宣传单,开展宣讲及警示教育活动2028场、深入全州600家娱乐场所、酒吧开展酒驾劝阻宣传。
(八)聚焦联勤联动,凝聚协同共治合力。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主动对接各职能部门,常态推动“警、消、卫、医、保”共建,持续完善协作机制,实现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置迅速、应急救援有力、伤员救治及时、垫付赔付到位,全州29个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均开通绿色救治通道;深化“警旅”协作,全州372名导游全量纳入交通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深化“路警共建”,探索形成交通、公路、路政、交警“隐患联排联治、问题联督联导、工作联勤联动”新局面,今年累计协调投入隐患整治资金3300余万;深化“警校”协作,持续开展全州学校周边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学校149所,排查隐患1343处(其中属公安部门负责53处已全量整改,剩余1290处已通过公安提升函方式转交住建、交通、公路部门);建强区域协同机制(与省内丽江、怒江及省外甘孜、昌都接边地区),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应急联处、检查联督”及“信息互通、勤务联动、安全连线、人车企风险联治”的“大香格里拉”区域管控工作合力。
(九)聚焦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持续深化便民利企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1.警邮合作再拓展。2025年,与迪庆邮政公司深化合作再推广驾驶证档案电子化管理,全年完成13258份驾驶证档案电子化扫描;4月,迪庆首家“警邮车管所”在德钦县拖顶乡建成投入使用,累计办理摩托车业务197笔,有效缓解沿江群众摩托车检车、落户难题。全年警邮合作累计办理业务2.5万余笔,服务覆盖面和便利度显著提升。
2.智慧服务满足多元需求。“24小时自助车管所”充分发挥智能化优势,为群众提供体检、照相、驾驶证换证等一站式服务,全年累计办理业务2.9万余笔。依托交管“12123”手机APP组建网办中心,实现40余项交管业务“网上申请、后台审核、邮寄送达”,全年累计线上办结业务13万余笔,让群众足不出户办业务。
3.延时服务“不打烊”。继续推行“午间不间断、周六半天办”延时服务机制,匹配群众非工作时间办事需求。并在业务高峰期,适当延长服务时长,严格落实“当日办结制”。全年累计为群众提供延时服务390余小时,大幅减少群众往返次数。
4.“送考下乡”惠民生。车驾管“惠民”服务小分队深入10个乡镇61个村组,开展摩托车驾驶证考试送考、送证服务。共组织考试61场次,服务群众6231人次,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61场次,为群众节约交通食宿成本约240余万元,切实提升农村地区群众获得感。
5.“疏堵保畅”便利城市通行。严格落实交管总队关于2025年全省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治理十项重点措施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城市交通组织精细化治理提效提质工作,规范路口通行秩序,提升快速路和主干路通行效率,改善学校、医院、居住区、商圈、景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交通品质;2025年完成了香格里拉市仁安路与康珠大道路口、香巴拉大道与达拉廊路口、东旺路上半段(金桥菜市场)、维西县三江大道与碧落路路口整治。
6.“便利货车通行”促发展。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置于突出位置,取消了皮卡车进城限制,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不再细分限行吨位,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予限行;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不再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措施,每天允许货车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3914461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44614.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教育收费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54442.9元,增长4.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4442.9元,增长4.9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管理所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并支付社会考场服务费,导致财政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39144614.54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0542.45元,占总支出的76.23%;项目支出9304072.06元,占总支出的23.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38355.1元,上升4.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9464.36元,上升2.22%;项目支出增加1188620.71元,上升1.46%。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管理所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并支付社会考场服务费,导致财政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队开展多次执法小分队下乡工作,导致差旅费增幅较大。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管理所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并支付社会考场服务费,导致财政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4054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70401.83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0140.62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03572.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物业管理费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物业管理。
2.迪庆州财政局安排2025年车管业务成本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管理所购买车管业务相应号牌等费用。
3迪庆州财政局安排 2025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经费2602635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达到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4.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系统维保专项经166486.6元;主要用于2025年支队指挥中心维护以及保障正常运行。
5.公安网络线路租用专项经费281747.16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安网络线路租用费用。
6.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维护保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维护保障费用。
7.迪庆州财政局下达2025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部分经费67365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达到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8.迪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经费105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
10.春运以及大型安保活动专项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型活动安保期间安保经费。
11.迪庆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政法业务因素资金1150894.8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度全州国省道科技管控项目建设工作。
12.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制专项经费52635.5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13.交管支队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56000元,主要用于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4.迪庆州财政局下达2025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核奖励经费199991.16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置工作。
15.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经费1367064元,主要用于车辆管理所考场服务购买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4411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相比增加653942.87元,增长17.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接待费、水电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05453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出现临时性工作任务增加了该方面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041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95.9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未完成年初预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221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出现临时性工作任务增加了该方面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09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9000元,决算为242398.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35963.96元,下降51.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元,决算为242398.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2413.96元,下降48.99XX%;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XX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9000元,支出决算为242398.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3594.02元,下降51.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元,决算为242398.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各项成本,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2413.96元,下降5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各项成本,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全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0140.62元,比上年减少64542.39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各项成本,压缩不必要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了保障部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迪庆州公安局交管支队资产总额36429428.06元,其中,流动资产231567.13元,固定资产48646383.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5147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6945.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6847.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0122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0503.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65XX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3138.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121.8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5121.84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