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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
【通知公告】关于决定对NADEZHDA ELIASOVA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日期:2018-09-22 15:05 来源:州公安局 浏览:7392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关于决定对NADEZHDA ELIASOVA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以下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护照(居留许可)至迪庆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

NADEZHDA ELIASOVA,女,1988年6月17日出生,俄罗斯国籍,现持726932494号俄罗斯护照,居留许可号码:08742848,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2日。

迪庆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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