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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知公告】关于申报2020年州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11:03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9141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关于申报2020年州级民营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经贸)局: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发〔2020〕7号)、《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迪工信发〔2020〕75号),现将2020年州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扶持范围

(一)贷款贴息。对民营生产加工企业用于主营业务的新建、技改、流动资金等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原则上已享受贴息或基准利率贷款的不再纳入此次贴息范围,民贸民品企业根据年度实际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二)企业培育奖补。对民营生产加工企业已投资建设厂房、购买设备等正常生产经营的,对本地区带动就业、农民增收、增加税收等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和发展潜力较好的择优进行适度培育奖补。

(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补助。中小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平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平台开发、运维补助。

(四)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生产、保供、储运等民营企业择优进行适度奖补。

二、项目限制

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商财政局择优推荐企业,项目建议控制在5个以内,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方向项目。

三、申报时限

请严格按照《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迪工信发〔2020〕75号)要求,尽快商财政局做好项目评分推荐、现场核查等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可编辑文档)一份报送州非公办。

迪庆州加快发展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剑伟,8222505,QQ:442766859)

抄送:州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州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印发

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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