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51253/202400634
发布机构
州财政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4-05-28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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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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