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香格里拉松茸系迪庆藏族自治州特有高原珍稀物产,依托独特生长环境与优良品质,成为全球优质松茸核心产区的重要代表,亦是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撑。为规范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的使用与管理,强化品牌保护,推动松茸产业高质量发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核心内容与实践意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政策依据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香格里拉松茸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带动效应持续增强。2024年,香格里拉松茸品牌价值达43.32亿元,带动全州松茸产业综合产值超15亿元,户均年增收超8000元以上,出口创汇占全州总出口额的28%。与此同时,产业发展过程中亦存在无序采摘导致产量波动、地理标志使用不规范、侵权假冒等突出问题,既影响产品品质与品牌声誉,也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手段,筑牢地理标志保护屏障,保障松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政策依据
《办法》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迪庆藏族自治州松茸产业发展实际,细化地理标志保护、使用、监管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可操作性。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核心概念与适用范围
《办法》明确界定“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的核心内涵,将其划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两类。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指原产于迪庆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符合《DB5334/T8-2022地理标志产品 香格里拉松茸》标准,按照特定技术规程生产加工,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松茸鲜品及制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用于证明产品原产地域与特定品质的标志。此外,《办法》明确“溯源标码”“一茸一码”为地理标志申领的前置数字凭证,适用范围涵盖地理标志申请使用、审核批准、专用标志印制使用及监督管理全流程。
(二)构建多元协同管理体系
《办法》确立“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属地负责、主体自律”的管理机制,清晰界定各方职责边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拥有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权,负责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与溯源体系建设,对各相关主体实施监督管理;
州商务局牵头负责产业发展规划与产销对接协调工作,指导并监督地理标志使用管理;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核心部门,承担行政保护、标志使用申请受理审核及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采集证核发与松茸资源保护工作,配合州林草局开展松茸保育促繁相关工作;
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统筹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数字技术支撑;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行轮采休采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规范采集行为,营造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申请使用流程与条件
《办法》分类型明确地理标志申请使用要求,强化“溯源码”与地理标志的协同使用管理。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使用的企业需满足“在迪庆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近1年未被列入溯源黑名单、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产品符合相关特定标准”等条件,提交申请书、采集证、检验检测报告等材料,经县(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逐级核验后,报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使用的企业需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商标许可备案公告、商标注册证等材料,严格遵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案的使用管理规则。
特殊场景使用:在研讨会、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的,需经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四)明确标志使用规范与退出机制
《办法》对地理标志使用作出刚性规范:合法使用主体需在标志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区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证明商标的标志搭配使用规则,分别标注对应标准代号、批准公告号或商标注册号;标志图案可按比例缩放,但不得更改形状、色值等核心要素。
同时,《办法》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明确9类终止地理标志使用资格的情形,包括未按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整改未到位、仿冒伪造溯源码、未按规定办理采集证、企业迁出迪庆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域等,确保地理标志使用的合规性与严肃性。
(五)强化全链条保护与监督问责
《办法》构建多层次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一是严禁非法采集、出售、收购童茸及开伞松茸,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明确6类侵犯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包括在非原产地域滥用“香格里拉松茸”名称、冒用或伪造地理标志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职责,对管理不力、未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等行为设定相应处罚措施;四是强化公职人员责任追究,对在地理标志管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政策主要亮点
(一)突出“全链条”闭环管理
《办法》覆盖松茸采集、生产加工、地理标志申请、使用、监督执法及责任追究全流程,结合“溯源标码”“一茸一码”数字凭证管理,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的闭环管理目标,有效保障香格里拉松茸产品品质与品牌信誉。
(二)强化“多元协同”治理
《办法》清晰界定政府、部门、企业及基层组织的职责分工,重点强化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将地理标志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构建“全民共建、共管、共护、共享”的治理格局,助力松茸资源合理开发与永续利用。
(三)兼顾“保护与发展”双重目标
《办法》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通过严格监管遏制无序开采、侵权假冒等行为,强化松茸生态资源与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同时,通过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强化产销对接协调,助力提升香格里拉松茸品牌价值,推动产业向规模化、高品质方向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的良性互动。
四、实施意义
《办法》的实施,是迪庆藏族自治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推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将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松茸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侵权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与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并提升“香格里拉松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将推动松茸产业向“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转型发展,助力完善“松茸+文旅”“松茸+直播”等融合发展模式,持续释放产业富民效能,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五、附则说明
《办法》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确保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权责清晰、执行到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