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杨凯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委党校、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外办、州统计局、州公积金中心:
经中共第十四届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 凯 任州行政学院院长;
包宇栋 免去州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李俊桔 免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牛茂春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永生 免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立青达瓦 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州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李启雷 任州能源局局长(兼);
段甸生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正东 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格桑春宗 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农布此里 免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建新 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汤金凤 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楠任 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益西列主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事业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职务。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