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迪庆金太阳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规划调整于2026年9月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2026年迪庆藏族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解除迪庆金太阳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21MA6KMY0A0P,医保编号:P53340100026)迪庆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自2026年10月9日起关闭医保结算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迪庆金太阳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格,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开展涉及医保服务的相关业务。自2026年10月9日起参保人员在迪庆金太阳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迪庆州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