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迪庆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决打击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纵深推进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迪庆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违规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线索征集范围
(一)建筑市场领域。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买强卖建筑材料、煽动闹事阻碍正常施工等线索;恶意拖欠工程款、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或雇佣“职业讨薪”机构以讨薪为名恶意阻工、挑衅滋事、恶意缠访闹访等线索。
(二)房地产领域。无证违规预售、强制交易、哄抬房价、暴力拆迁、威胁恐吓购房群众等线索;“黑中介”威胁驱赶租户、克扣押金、卷款跑路等线索。
(三)物业服务领域。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暴力接管小区管理权、强行指定装修或维修服务、强行收取“敲墙费”“搬运费”、侵占公共收益、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等扰乱小区管理秩序的线索。
(四)农危房改造和乡镇集镇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阻挠施工等线索;套取惠农补助、违规认定危改对象、挤占困难群众名额、虚报危改户数、编造虚假农户信息,骗取危改补助资金,截留、克扣、私分补偿款与惠农补贴等线索。
(五)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社会闲散人员充当行业霸痞,违规干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违法建设、占道经营、违规施工等行为充当“保护伞”的线索。以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方式长期占用公共场所、市政设施、拒不服从管理,扰乱城市管理秩序等线索。
(六)城市管理执法不规范方面。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不规范、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方式简单野蛮粗暴等线索。
(七)行业履职方面。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或协管员利用公权力,为不法企业或个人谋取不当利益,充当“保护伞”,参与或包庇纵容行业乱象及违法犯罪活动等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二)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887-8222822,0887-8288749;
(三)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149号,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有关事项
(一)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时尽可能提供详实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我局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