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主体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疾控局关于转发国家疾控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落实行政执法回避原则,明确全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主体,确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公正、有序开展,推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现将迪庆藏族自治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主体公示如下:
一、德钦县、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统一由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
二、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由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
三、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由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维西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
以上卫生监督主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按照上述分工,各司其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示。
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