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香格里拉市雪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热林银铅锌多金属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为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责任,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申请新立采矿权必须编制并报批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明确要求等规定,《香格里拉市雪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热林银铅锌多金属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附件:《香格里拉市雪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热林银铅锌多金属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