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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050039号提案的答复
立青达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择优指定我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构建便捷高效购药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择优定点、动态管理”的准入退出机制方面
(一)准入与动态管理机制。在基础准入资质方面申请药店须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正常稳定经营满规定时限,经营场所布局规范、分区清晰,具备独立药品陈列区域与医保服务窗口。人员配置上须保证至少一名注册在岗执业药师长期在岗履职,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及药事服务工作,同时配备熟悉医保政策、具备基础医保经办能力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医保结算、台账登记、资料归档等工作规范开展。药店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追溯管理制度,健全医保服务、处方管理、财务管理、合规经营等内部制度体系,实现药品进销存全程可追溯、全程可监管。目前全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已实现初步均衡覆盖,共有22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基本覆盖全州各个乡镇。
(二)至少配备一名在岗执业药师提供专业药事服务。此项职能主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前置审批条件,结合定点药店药师一证多挂的情形,我局2025年开展了定点药师专项核实工作。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定点零售药店药师相关信息线索471条,其中垃圾信息314条,有效信息157条,涉及8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第一种是有合格的执业药师承担药师职责;第二种是有药学(非临床医疗)登记备案证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药师职责;第三种是有药师协理注册证的从业人员承担药师职责。经对接省医保局及州市场监管部门,第一、第二种情况属于资质合格的范畴(第二种类型资质过渡到2025年),同时发现我州部分定点药店未能及时在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师代码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更新药师相关信息导致出现问题线索。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分阶段开展了核查梳理和指导整改,目前,全州211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对照整改注册药师信息并进行维护,7家完成了整改,1家无药师的作出解除医保协议处理。
二、推行“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方面
(一)授予统一标识。目前全州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国家标准化在店门口统一挂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识牌,同时按照各店需求也挂有慢性病定点红布标。
(二)慢性病专项服务能力。申请慢性病定点的零售药店需专门设置慢性病用药专柜、专区,重点储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辖区高发慢性病常用药品及国家、省级集采中选药品,保障慢病常用药品充足供应,保证常见病种慢病药品备药率达到医保规范标准。同时,药店需具备规范的处方审核、留存、归档能力,能够承接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业务,严格按照诊疗处方完成药品调配、用药指导,规范留存纸质或电子处方资料,留存年限符合医保档案管理要求,切实保障慢病患者用药安全、对症、合规。
(三)慢性病专项服务能力在信息化与结算能力。申请药店需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医保码、社保卡核验、慢性病费用即时结算、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能够严格按照全州统一的慢病医保结算流程开展业务,准确区分医保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做到结算规范、账目清晰、数据真实。同时具备医保日常对账、月度汇总、报表上报能力,可配合医保部门完成基金审核、拨付、核查等工作。
(四)信用与合规经营方面。申请药店近年度无药品经营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医保违规违约行为、无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经营信用良好,能够自觉接受医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抽查检查及年度绩效考核,服从医保动态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五)接入电子处方中心情况。我州9家定点医疗机构、29家定点零售药店已接入云南省电子处方中心流转。
三、实现“即时结算、全程监管”的医保支付与监管模式方面
(一)确保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实现“随买随结”。云南省于2024年下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文件的通知》,要求2025年1月1日起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外配处方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为平稳有序落地各项改革任务,一方面我局特向省医保局申请并经国家局同意将我州使用省内互联网处方时间延长至了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我局持续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召开多次视频会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接口改造并接入电子处方中心进行流转,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走流程”工作,到各接入机构开展处方流转结算走流程工作。另一方面,为保障广大慢性病患者的各种用药品种需求,我局组织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召开多次洽谈会,要求医院临时采购了大量的非集采品种,又鼓励零售药店积极对接各接入电子处方中心的医疗机构,加强衔接,经多番实践,现阶段电子处方已基本能正常结算。同时,鼓励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根据调查了解我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均无互联网医院建设的计划与意愿,部份民营医疗机构开始尝试开展建设,截至目前,香格里拉民生医院互联网医院已能正常流转处方并进行结算,已实现慢性病患者“随买随结”。
(二)稳定配备国家省级集采中选药品,慢性病常用药的能力。我州自2019年国家第一批4+7集采开展以来,稳步推进国家和省级药品集采工作,但更多的是对公立医疗机构,对于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起,国家以鼓励的方式引导参加集采,定了大的方向,2025年下半年,云南省制定下发了集采药品“三进”方案,即进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我州及时落实,将全州范围内的慢性病定点药店、双通道药店均纳入了“三进”范围,目前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申请一批、成熟一批、运行一批”的要求逐步落实中,定点慢病药店的医保支付标准一直以来都是以国家集采的同通用名品种药品挂网价为支付标准,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
(三)构建智能监控体系将慢性病用药纳入智能监管。目前全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中已明确相关责任,包含用药合理性、就诊人员真实性,同时通过云南省信息平台将慢性病用药合理性, 全年用药量均已作设置控制监测。
四、开展配套宣传方面
积极主动在各大宣传媒体平台公示公布我州医疗机构方面门诊联系方式及看病时间等信息,公示我州接入电子处方中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信息,公示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信息供大众查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松老师,0887—889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