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兰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19号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香乡公路至千水牧场约17公里路段列入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的建议
我局将督促香格里拉市林草局及格咱乡人民政府,将该路段纳入“十五五”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规划,并同步申请列入香格里拉市“十五五”项目储备库。同时,要求格咱乡人民政府尽快组织编制该防火通道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为后续项目立项和资金争取奠定基础。
二、关于同步配套防火警示标志、消防水源接口及道路清障等基础设施的建议
我局将督促香格里拉市及格咱乡落实林区道路日常管理责任,配套必要防火基础设施,确保林区道路长期畅通、可用。
三、关于采用“路林共建”模式、明确建设与养护责任主体的建议
根据现行事权划分,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的批准主体为县(市)人民政府,涉及林地征占用等行政许可事项由林草部门负责。我局将积极配合香格里拉市开展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协调交通、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推动“路林共建”模式落地,明确建设与后期养护责任,避免重复投入,提升综合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在充分论证该路段防火通道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我局将积极向省林草局及州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争取纳入国债、增发国债或中央财政防火通道建设项目资金支持范围。
(二)严格项目选址与审批。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选线时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及水源涵养区等敏感区域,确保符合相关规划及审批要求。涉及集体林的,报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国有林的,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向省林草局申请建设项目许可。
(三)强化规划引领。指导香格里拉市林草主管部门结合区域森林防火规划,尽快完成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编制,按程序报批,力争早日落地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18213228770 ;联系人:和沛松